日 期 | 内 容 |
2013年12月 | 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
2014年1月 | 向社会公布《杨浦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3月30日前 | 1.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会议,部署2014年招生工作。 2.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名单、招收体育及艺术类特长生学校名单报市教委备案。 |
4月15日 | 1. 在杨浦教育网上公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政策和信息。 2. 市教委将招收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名单反馈给各区县。 |
4月17-5月16日 |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在家长陪同下带好有关材料到杨浦区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
4月30日 | 1.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或试点居住地就读截止日。 |
5月1-7日 | 开通杨浦区招生报名平台,民办小学、初中进行网上报名。 |
5月3日 | 杨浦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接受报名。 |
5月8日 |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
5月9日前 | 区教育行政部门向辖区内幼儿园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 |
5月10日 | 民办小学开展面谈。 |
5月10-11日 | 民办初中进行面谈。 |
5月18日前 | 各区县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和申请就读回民中学学生名单。 |
5月17-18日 | 全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 |
5月25日 | 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
6月8日 | 1.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 2.将听力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送交相关区县教育局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
6月13日 | 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考试。 |
6月30日 | 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截止日。 |
7月4日 | 全市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材料以及跨区县民办初中招收学生的材料,以及报名就读盲校、聋校学生材料。 |
8月15日前 | 各类学校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
8月25日前 | 上报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统计表。 |
9月15日前 | 报送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