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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杨浦区试点街道(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方案

2014-02-25 14:50:58     标签:小升初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一、试点地区

五角场镇、长白新村街道、江浦街道、大桥街道、定海街道

二、试点内容

探索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

三、试点原则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四、实施办法

(一)统筹入学基本方式

1、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上海市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户口簿“两证”地址一致),且户主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就近对口入学。

2、当报名数大于计划数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存在以下4类情况的可按顺序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

寄居在旁系亲属处的(户籍挂靠在旁系亲属处);

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其它情况。

(以上各类情况均可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办理时间

5月17-18日

(三)所需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

2、《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201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

3、预防接种证。

(四)办理地点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在家长陪同下,持入学材料到划块对口小学报名。

2、统筹安排入学的4类新生到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街道镇

登记点

地址

五角场镇

世界路小学

民府路61号

长白新村街道

长白二村小学分校

佳木斯路152号

江浦街道

齐一分校

许昌路1151号

大桥街道

杨浦小学分校

长阳路1421号

定海街道

内江路小学

民主二村277号

(五)统筹安排范围

1、各学区块内学校统筹

2、区域内学校统筹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3月-2014年4月)

1、开展招生调研,了解、排摸区域内试点街道(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人口数、人户分离人数,以及分布情况。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学校招生计划。

3、通过幼儿园、学校、街镇社区等开展试点居住地招生入学政策与招生工作宣传,设立招生咨询点。

4、公示招生信息。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杨浦教育网公示招生信息,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公告单》,在社区张贴《招生通知》,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

(二)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4年7月)

各小学按照市教委规定时间开展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对于持《居住地登记回执》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口入学或统筹入学的办法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总结阶段(2014年8月)

全面总结试点街道(镇)居住地招生入学工作成效,形成业务规范和制度文本。及时发现和梳理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问题,完善配套措施与实施细则,改进工作方法。

六、工作保障

(一)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教育局分管局长任组长,义务教育科、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与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落实学校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的培训,开展学校居住地招生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七、相关信息

杨浦教育网

www.yp.edu.sh.cn

招生咨询

联系人:董老师杨老师

电话:65044272(区招生办)

65017733转5520、5125(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

65792971(区教育局信访办)

杨浦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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