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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2015小升初招生方案之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2015-03-17 10:48:18     标签:小升初政策

查字典上海奥数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文件的精神,现就201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与要求 [点击查看]

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须到对口小学提出缓学申请。

招生对象统计日为4月30日。

(二)入学信息登记与报名信息核对工作

1、入学信息登记工作。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内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须明确作出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与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内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2、报名信息核对工作。5月23日—5月24日为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要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父母及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卡等。除上述材料,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2015年4月30日)、相关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预防接种卡等相关证件;本区集体户籍或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还须提供集体户口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本区户籍的残障儿童还须携带相关残障证明。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卡、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三)公办小学入学安排

1、学校应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本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2、2015年全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另行制定)

3、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对口入学。

4、2015年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015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2016年,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统一到6月30日截止。

(四)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1、4月25日—4月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家长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报2所民办小学,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的依据。

2、5月9日为民办小学面谈时间。面谈时学生须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学校要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件进行核对。

3、5月22日前,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将《入学信息登记表》交给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8日,上网公示2015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

学信息。公办小学完成《招生公告》的张贴工作。

4月11日-30日,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30日,招生对象统计日。

5月9日,民办小学统一进行面谈。

5月22日前,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5月23日-24日,全区各小学接受辖区内对口入学新生报名;各小学联合招生组设点接受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对象、外省市学生报名信息核对;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天宝西路242弄40号密云学校内)接受残障儿童报名信息核对。

6月30日,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

7月3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三、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点击查看]

四、管理与监督 [点击查看]

附:《2015年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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