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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2015小升初招生方案之民办学校招生

2015-04-08 10:30:34     标签:小升初政策

查字典上海奥数网 2015年上海小升初,各区陆续公布了自己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下面分享2015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的部分,供大家参考。

全文阅读:《2015年上海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1.民办学校招生,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2.2015年,本区民办初中、小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本区民办学校招生方案请参见《2015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

3.民办学校要继续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可以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同时不得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

4.民办学校要在2015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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