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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发布

2010-08-05 15:30:42     标签:小升初特长生

广州市教育局昨天下发了《2008年广州市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的学校及指标,按该文件通知执行,其它各区(市)教育局应按该文件的精神而制定实施方案。

通知规定,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得进行文化类学科测试。确定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名单时,需分别在招生的中学和毕业的小学公示一周。

各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部分学校的体育、艺术类项目是我市重点项目,经批准可招收15%。具体指标安排:广东实验中学、市109中每校招生数为92人;市2中、市7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广铁一中、广大附中、市16中、知用中学、市17中、市1中、市3中、市4中、市5中、南武中学、市41中、市97中为15%,其它设点学校为5%。

各学校未招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指标由区(市)教育局安排电脑派位。

贴士

报名资格

体育类特长生

1、2006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获得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小学生体育比赛前六名(含集体项目),或获得区级体育比赛的规定项目和名次,具体比赛项目和名次由各区教育局定。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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