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重庆2012年小升初渝中区保送生学生招生评分标准细则,欢迎大家关注。
指标分配方法
(1)按小雪雪年初报表在籍毕业生数为分配基数。
(2)参考素质教育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办学水平评估情况。
推荐生评选细则
1、基本条件
①在本区就读,并在五、六年级参加区内学校期末考试的学生;
②五、六年级每学年操行评定均达“良”及以上等级;
③五、六年级每期各科期末考试成绩“及格”(不含体育成绩);
④六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等级。
⑤符合以上条件,获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渝中区政府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由区教委另下达推荐生指标。
2、评选标准(总分:操行10分+学科80分+身体素质10分+获奖情况2分=102分)
①毕业操行评分:优10分、良9分;
②学科成绩评分:80分(语、数各40分)
语文得分=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毕业成绩)
其中:五上、五下为期末成绩评定等级得分:A等5分;B等4分;C等3分。六上和语文毕业成绩按时间考试成绩。
数学得分=五上+五下+(六上+数学毕业成绩)
③身体素质(10分):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视力(以差的一只眼视力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 | 优(3分) | 良(2.5分) | 及格(2.0分) | 不及格(1.5分) |
A、立定跳远(3分)(米) | 男1.94及以上 女1.83及以上 | 1.93-1.73 1.82-1.63 | 1.72-1.36 1.62-1.29 | 1.35及以下 1.28及以下 |
B、一分钟跳绳(3分)(个) | 男168及以上 女172及以上 | 167-145 171-151 | 144-100 150-116 | 99及以下 115及以下 |
C、一分钟仰卧起坐(3分)(次 | 41及以上 | 40-30 | 29-11 | 10及以下 |
D、视力(1分) | (1分)5.0及以上 | (0.8分)4.6-4.9 | (0.6分)4.1-4.5 | (0.4分)4.0及以下 |
④获奖情况(2分):
A、表彰加分(0.5分)
获市、区“优干”“三好生”称号加0.5分。其他表彰项目加0.3分。有两项以上表彰,只就高计一项计分,不累计分数。
B、竞赛加分(1.5分)
按各类别的最高分累计加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体育类:田径、体操、球类、棋类等项目;文学艺术类:演讲、征文、器乐、声乐、舞蹈、书法、绘画等项目;科技类:车模、海模、航模、电脑、制作、工艺、小发明、科技小论文等项目。
注:凡不是完全由本人动手和现场制作参加的项目只计该项目得分的20%(如:小发明、小论文、生物标本等)。
竞赛获区级或经区级选拔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代表区参加市级、国家级竞赛的前八名,均可加分。体育类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可按同级单项得分的40%加分,一般队员可按10%加分,其余类集体项目原则按一般队员加分。
单项名次获奖得分如下: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
区级 | 0.5 | 0.4 | 0.3 | 0.2 | 0.1 | 0.05 | 0.03 | 0.01 |
市级、国家级 | 0.6 | 0.5 | 0.4 | 0.3 | 0.2 | 0.1 | 0.05 | 0.03 |
C、获奖学生必须出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委批准同意组织竞赛的部门的正式证书、奖状或成绩册(原始件)等有效证件,提供审查。
D、获奖学生的表彰得分与竞赛得分之和作为获奖加分一次性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