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奥数网5月24日:今日,重庆渝中区部分小学六年级召开学生家长会,2013年渝中区小升初毕业保送方案细则公布,以下为渝中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综合素质加分方案,供各位2013小升初学生家长查看了解。
渝中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综合素质加分方案(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渝中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综合素质加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使用的对象为每年全区的小学毕业生,应届小学毕业生从四年级到毕业当年5月31日期间,获得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表彰奖励及竞赛获奖(符合本《方案》第四条,第五条),均可获加分。
第三条 加分总分2分,不足或等于2分按实际得分计入,超过2分按2分计入学生总成绩(具体加分细目参考《渝中区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一览表》)。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分政策“程序规范、项目减少、分值降低”的工作原则,2013年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综合素质加分总分为1.5分,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取消加分政策。
年份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加分分值 | 2分 | 1.5分 | 1.5分 | 1.5分 | 1.5分 |
以下分类加分均按总分2分制定,从2012年起按当年加分总额折算出实际分值。
第四条 表彰奖励类加分
表彰奖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给予的表彰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干部、三号学生称号的)以及在对德、智、体、美、劳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与的表彰奖励(如文明学生、劳动技术教育优秀学生等)。
表彰奖励分值:加分累积不超过0.5分,对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获得的表彰奖励按最高分0.5分计入,其他单项表彰市级0.4/区级0.3分计入。学生获得两项以上表彰奖励的,按最高加分积分,不累计加分。
第五条 竞赛获奖类加分
竞赛获奖分为:体育类、文学艺术类、科技类三类。
体育类:田径、体操、球类、棋类、三跳、游泳、跆拳道等项目;
文学艺术类:演讲、征文、器乐、声乐、舞蹈、书法、绘画等项目;
科技类:车模、海模、航模、电脑、制作、工艺、小发明、科技小论文等项目。
竞赛获奖分值:加分总分不超过1.5分。按体育类、文学艺术类、科技类每一项的最高累计加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具体如下:
(一)凡不是完全由本人动手和现场制作参加的竞赛项目,按项目得分的20%计算加分(如小发明、小论文、生物标本等);
(二)竞赛获区级或经区级选拔以及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代表区参加爱市级、国家级竞赛获得前八名的学生均可获得加分;
(三)体育类集体竞赛项目主力队员按同级单项加分的40%计算加分,一般队员按同级单项加分的10%计算加分,其他集体竞赛获奖原则上按一般队员计算加分;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名次 | 一名 | 二名 | 三名 | 四名 | 五名 | 六名 | 七名 | 八名 |
区级 | 0.5 | 0.4 | 0.3 | |||||
市级 | 0.55 | 0.45 | 0.35 | |||||
国家级 | 0.6 | 0.5 | 0.4 |
第六条 按照区教委小学毕业工作的安排,学生获奖加分学校审查时间为5月28日下午17:00前。在此期间,各校学生将获奖证书、奖状或成绩册(原始件)等有效证件提供给学校审查,5月28日审查结果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加分材料。学校审查、统计、公示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由家长核实、签字认可后,汇集成册报区教委终审。终审结束后,学校在第一次张榜中,按学生花名册顺序,将包含区教委终审的学生综合素质加分等数据进行公示。
第七条 学校将学生的表彰奖励加分与竞赛获奖加分之和一次性计入学业成绩总分,记入毕业生档案。
第八条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实施,最终解释权在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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