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教发〔2010〕59号
关于2009—2010学年度中小学 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9—2010学年度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暑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社会关心”为原则,引导学生在假期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感受祖国巨大变化,坚定报效祖国的理想;阅读、观看优秀文学影视作品,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质;坚持锻炼身体,学习生活技能,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充分休息的基础上,使假期活动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假期从2010年7月22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学生假期从7月29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
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假期从2010年7月25日起,至8月25日止,8月26日上班。普通高中教师假期从8月1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上班。
三、教师活动安排
1.放假前,要集中2-3天时间,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在深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教发〔2009〕137号)精神,转变教育观念,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继续深入开展“万名教师进家庭”活动。学校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学生家庭。教师要多做家访,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和学生所在班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单亲和离异家庭学生的关爱。
3.做好下列暑假干部教师培训工作:
(1)组织开展首批候选教育专家后续培训与评审工作。
(2)组织好东北师大研究生课程班第四期学员集中上课,以及第五期学员开班仪式与第一次集中上课工作。
(3)做好中小学英语教师暑期口语强化班的培训工作。
(4)落实好《大力开展提升我市教师学历层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攻读沈阳师范大学、山西大学教育硕士学位,参加沈阳大学教育学院、沈阳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升本科学习。
(5)与辽宁师范大学共同举办我市高中教师第二期教育学研究生课程班,班额80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含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水平,尽快达到省级标准(35%以上)。
(6)落实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再提升工作中关于师干训的专项培训。办好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专项培训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音乐、美术(均由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承办)、体育(由沈阳大学教育学院承办)教师培训班等。
(7)继续开展市骨干园长、骨干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提升我市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
(8)继续开展“班班通”培训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网络培训工作,并于8月下旬组织全市信息技术学科教研员、教师开展教材教法的培训工作。
(9)举办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
4.认真做好义务教育精品课例收视工作。目前,省教育厅已组织省内优秀教师录制1035节义务教育精品课例,并上传至辽宁省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网和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要认真做好宣传、师资培训和应用研究等工作。
5.教师暑假结束上班后,至学生开学前的时间段,全市集中安排教研活动,并组织开展各学科各学年段的教材教法培训。各学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前安排好教师集中备课,每位教师至少备好一周的课程,并写好教案。
四、学生主体活动安排
1.中小学生30天一个好习惯活动。继续开展“30天养成一个好习惯”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假期的习惯养成目标,制订执行计划,要在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总结。
2.感动校园好教师网上投票活动。为弘扬教书育人的高尚师德,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和敬业奉献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在全市开展了“感动校园的好教师”评选活动。7月15日至8月15日将进行网上投票评选活动。中小学师生可登录“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www.deyu.ln.cn),了解候选人的感人事迹,参与投票活动。
3.中小学生世博会知识问答活动。“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将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开展上海世博会知识问答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通过了解世博会认识世界,感受中国发展的巨大成就。学生可登录“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了解详情,参与答题活动。
4.中小学生读书与成长活动。爱读书、读好书,是中小学生应该具备的好习惯。全市中小学生要利用假期积极参与读书活动,每人至少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书心得,收看一次读书节目。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阅读指导,拓展学生的阅读范围,创新读书活动形式,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读书征文活动,方案另行下发。
5.中小学生社会公益日活动。 8月22日,以“迎全运,我为沈阳添光彩”为主题开展全市中小学社会公益日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全市街道、社区等活动场所,通过横幅、板报、发放宣传单、表演节目、志愿者行动等形式,广泛开展相关的宣传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丰富孩子们的暑假生活。
6.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保证学生安全、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工、学农、学军、学科学和社会调查、奉献爱心等社会实践活动。每名学生在暑假期间要参观一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活动前,要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小太阳网”系列网上活动。组织开展“小太阳网”(www.little-sun.com)系列主题活动。以“我心中的世博会”为主题,开展“太阳岛”网上征文、“太阳树”摄影作品评比、“太阳鸟”小记者采访活动,作品将发表在“小太阳网”上。具体活动细则详见“小太阳网”。
8.中小学生校外文体系列活动。组织参加“东北、西北、华北”省会城市少年宫系统少儿文艺汇演;组织参加“迎全运,沈阳市少年宫系统第九届艺术节武术、健美操大赛”。在社区中广泛开展“迎全运我为社区做贡献活动”。
9.心理健康讲座活动。沈阳教育网(www.syn.cn)将与市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联合举办网上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活动。7月24日,聘请著名心理专家做题为“新学期如何适应新环境”的主题讲座。同时,还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网上心理咨询与交流活动。具体内容详见沈阳教育网站。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暑期教师和学生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搞好主体活动的同时,开展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假期活动。
2.要充分利用好假期,扎实推进200所接收农民工子女学校改造项目工作。要按照市里要求,落实好配套资金,做好新建塑胶操场项目的监督管理,推进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以及专用教室建设、“班班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切实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同时,要抓紧落实校舍安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好校舍安全检测和鉴定,组织开展危旧校舍的改造和加固,确保计划项目稳步实施。
3.要切实做好暑假期间中小学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放假前,要组织专门人员,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特别要加强校舍、食堂、宿舍、机房、配电室、化学药品库以及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做好季节性自然灾害的预防,完善基础设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不留任何死角。在开学前一周内,各学校食堂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安全大检查和餐具消毒工作。
4.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思想道德和健康教育。重点围绕防范传染病、溺水、交通事故、雷击、火灾、食物中毒、触电等内容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放假前,学校要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暑假期间安全委托书》。要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通风,尽量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通风不畅的公共场所。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八荣八耻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学生积极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远离毒品,不进“三厅一社”和社会网吧,不接触不良报刊、影视作品、网络信息等;结合暑期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自我调控能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
5.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政策,指导学生家长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要盲目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班辅导。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五坚持”和“五不准”,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印发的《沈阳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规定》(沈教发〔2009〕7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暑假期间教育行风建设工作,严禁任何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学生利用假期进行补课、提前授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在校外租用场地或将学校场地租给他人从事违规补课活动,不得参与其他办学机构的授课活动,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要认真查处假期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要给予惩处。
6.要组织、安排好暑假期间各项体育和艺术活动。暑假期间,我市教育系统将配合市文化局做好省运会开幕式各项工作,并举办各类中小学生足球、乒乓球、健美操、健身操比赛。要精心组织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训工作,学校体育场(馆)和设施要向学生开放。学校艺术团队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课余训练活动。
7.要严格控制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夏令营等大型活动,确需组织的大型活动,要按规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
8.要重视和安排好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暑假生活。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9.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学的农民工子女非法打工行为。
10.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和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各中小学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定期了解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向。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