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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三项要求”严格规范初中招生行为

2013-03-18 15:12:17     标签:小升初资讯

日前,郑州市教育局针对近阶段少数初中学校无视上级教育部门的三令五申,擅自组织招生报名,严重干扰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发紧急通知,明确“三项要求”,严格规范初中招生行为。

一、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小升初报名时间之前,任何初中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小升初报名。各小学对于少数初中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不得提供学生名册、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素质发展报告书等。

二、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组织升学考试,不得以考试方式招收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者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利用其他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提前招生。

三、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要自觉纠正错误做法。对继续顶风违纪、发现并查实的各类违规学校及有关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凡违规的学校,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示范学校,并取消其各类评优、评先的资格,公办学校由其主管部门就地停止校长职务,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本年度招生并进行整顿。

市教育局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发现有初中违规招生的现象,可以及时拨打进行举报:66965016(公办学校),66951188(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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