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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部分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2014-02-19 10:09:37     标签:小升初资讯

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已经下达,而西安作为教育部工作重点的19座大城市之一,其政策执行情况为西安家长所关注,小学学区划分关涉孩子到底进入哪所初中就读更被家长关心。下面是长安区的部分小学学区划分情况,家长们可做参考。

一、学区划分以学生家庭常住户籍为准

农村地区的小学、初中及区属完全中学,义务教育学区在街道中心校、直属学校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划定学区的基础上,按照教育局审定的学区招生。城区小学、初中按教育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限于篇幅,现仅将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范围(以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常住户籍为准,户籍注册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公布如下:

长安区第一小学

(1)非农城镇居民户口适龄儿童:①广场南路和广场北路以东、新华街以南、长兴南路和长兴北路以西、韦曲南街以北区域。②广场南路西侧的毓秀苑、翠华园、吉源小区。

(2)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东崔家庄、侯家湾适龄儿童。

南街小学:

(1)非农城镇居民户口适龄儿童:①长兴南路以东、青年街以南、南长安街以西、韦曲南街以北区域。②南长安街以东、樊川路以西、韦曲南街以北三角区域。

(2)农业户口:居住在城区的皇子坡村(第六小组)与皂河路以南的东韦村适龄儿童(第四、六小组)

长师附小:朱坡、东、西四府、局连、新村农业户口适龄儿童。表厂、表壳厂、一中、旅游职专和长师附小教工子女。韦曲南街以南的樊川路沿线非农户籍适龄儿童。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子女。富力城黄河国际小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兴国小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实验小学:

(1)非农城镇居民户口适龄儿童:①南长安街(南端至金长安广场)以东、东长安街以南的城区区域。②北长安街以东、凤栖东路以南、航天西路以西、东长安街以北区域(不含航天集团职工子女)。③长兴北路以东、新华街以南、北长安街以西、西长安街以北区域。④皂河路北段以东、西长安街以南、南长安街以西、青年街以北区域。

(2)农业户口适龄儿童:韦曲街道东韦村、西兆余村适龄儿童。

韦曲中心小学:

(1)非农城镇居民户口适龄儿童:①广场北路以东、韦曲北街以南、北长安街以西、新华街以北区域。②长兴北路以东、凤栖西路以南、北长安街以西、韦曲北街以北区域。

(2)农业户口适龄儿童:韦曲街道西韦村、乔家村适龄儿童。

塔坡小学:(1)韦曲北街以北、长兴北路以西的长安籍适龄儿童。(2)凤栖西路以北、北长安街以西的长安籍适龄儿童。(3)塔坡村、蒋家村、下塔坡村、张家村农业户口儿童。

西崔小学:

(1)非农城镇居民户口适龄儿童:府东一路以东、韦曲北街以南、广场北路以西、西长安街以北区域。

(2)农业户口适龄儿童:西崔家庄、首帕张村、首帕张堡适龄儿童。

侯家湾小学:

(1)西长安街以南、韦曲南街以北、长兴南路以西、广场南路以东区域非农业儿童;

(2)侯家湾村、东崔家庄儿童。

长安三中(初中部)

①太阳新街、长乐街以东,航天中路、韦曲北街以南,韦曲南街以北的城镇非农业户口学生

②户籍系东韦村、西韦村、侯家湾村的农业户口学生。

韦曲初中:太阳新街、长乐街以西,韦曲北街、航天中路以北的非农户口学生;南、北里王村,夏殿村,东、西崔家庄村,上、下塔坡村,首帕张村,首帕张堡,蒋家村,张家村农业户口学生。

申店初中:韦曲南街以南非农业户口学生;申店村、西寨村、水磨村、鲁家湾村、崔家营村、幸驾坡村、何家营村、瓜洲村、徐家寨村、水寨村农业户口学生。

第一民办中学:①政府委托的学区:朱坡村、东四府村、西四府村、局连村、水寨村、双竹村、新村。一中、水建公司、长师附小职工子女。②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兴国初中:①政府委托的学区:西兆余、皇子坡适龄少年。二中、兴国初中职工子女。②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全区中小学学区划分详细情况可登陆长安教育网(www.caedu.sn.cn)查询。

三、民办学校如何招生和管理

1.第一民办初中、兴国初中承担的学区内义务教育(公办部分)任务学生,由毕业小学造册、报教育局普教科审查后,交对口升入的初中学校,由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加盖校印、教育局印章后发至学生手中,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登记入学,学生享受公办学校政策待遇。

2.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初中在教育局指导下统一招生,5月26日统一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依据学业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录取新生并安排入学。民办初中录取的学区外学生,应持民办学校《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学校开具《同意流出就学证明》。

民办小学按照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招生时不组织实施入学考试。

四、政策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政策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公布的《西安市政策照顾学生就学分类一览表》(共12类)之规定办理。监护人应提供“四证”:一是原籍区县教育局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读的学生,先联系接收学校,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办理);二是父母(或监护人)及孩子的户籍证明;三是在我区居住证明(暂住证或房产证、购房、租房合同);四是所属政策照顾类型的证明材料(如从业证明或单位用工合同等)。小学新生入学还应交验卫生部门发给的《预防接种证》。

政策照顾类学生入学与我区户籍学生同等对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材料于6月13日-14日向居住地街道中心校提出申请,由中心校核准,结合辖区学校学位实际,就近在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统筹安排就读。

家庭实际居所不在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指因城区拆迁改造,已办理跨区县过渡居住手续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持新住址房产证或暂住证、拆迁办开具的证明、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开具的同意流出就学证明等有关证明,到实际居所所在街道中心校指定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不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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