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妇儿保健中心调查统计,近年来天津市学龄儿童视力低常率越来越高,已经严重影响本市儿童的身心健康。为此,市卫生局近日出台儿童视力保护工作方案,向全体儿童及家长普及爱眼、护眼知识,预防儿童眼部疾病的发生。
据了解,该方案特别强化了对儿童学习时采光环境的技术标准。在教室采光方面,规定教室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面积比应不低于1:6,对自然采光不足的教室应增加天窗或亮瓦;窗内不应有高大的遮挡物;黑板应用无光漆,并保持乌黑或墨绿颜色;课桌椅须符合人体工程学等。在人工照明方面,规定教室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7米,灯具分布要合理,照度要均匀。每个桌面的照度不得低于100照度值等。另外,还要进一步提高所用纸张的明度、字体的黑白对比度以及繁体汉字的简化度。
为使该方案得到更好的落实,市卫生局还要求全市中小学校为学龄儿童建立视力检查档案,对他们每半年检查一次视力,然后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以备逐年监控。对视力检查可疑和异常的儿童,中小学校应开具转诊单,通知家长在两周内带孩子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治疗。
视力低常,是指检测到的视力值低于该年龄阶段应该达到的平均视力值。通常3岁以上儿童视力低于0.8,8岁以上儿童视力低于1.0就表示该患儿视力低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