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市教委下发《关于部分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升学手续的通知》,要求凡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应参加户籍区县教育局安排的小学毕业考试。
据悉,小学六年级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必须持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学生是否回户籍区县升学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如需回户籍区县升学,应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审核后予以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