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2012年春季安徽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皖价费 [2012]4号)文件规定,结合合肥市教材使用实际情况,经审核制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教材价格(见附表)。
合肥市区2012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价格规定:据悉,文件规定,如实际使用教材版本之间价格差异将在下学期中增减;《安徽省中小学教材目录》规定的书配盘教材的零售价格包含光盘价格,其他教材配套的光盘和磁带价格不核入教材零售价格之中,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强制学生征订。合肥市区中小学在新学期开学时收取课本费,不得提前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