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3月27日公布了《安徽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实施方案》,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民办学校不得组织考试、测试招收学生。
如果你是择校生,会在教育部门的统计表中算上一笔;如果你是“超额”择校生,那可真要当心了,没准会遭遇注册、备案等方面的障碍。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安徽省将对择校生和学校接受捐赠的情况进行备案,“黑户”、“坏账”都要小心了。
学生入学要公示详情
“就近入学”仍是主导,各个学校还将划定学区,招生结束后,学校会把招生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户籍和家庭住址在网络、媒体和学校公示栏向社会和家长公告。择校生比例严格控制在5%之内,这部分学生名单,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家长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也会予以公布。
指标到校生,学籍须满三年
如果你家孩子希望通过指标到校生的渠道进入“示范高中”,那么下面这条可千万要注意: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以后转学得“三思而后行”。
特长生比例,15%是上限
通过特长生的渠道入学?这个招收名额有限制了。安徽省教育厅说,每个县(市、区)可确定1至2所在体育和艺术教育方面具有较好师资、设施和教育教学基础的学校,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除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外,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招收特长生。
择校和捐赠备案今秋执行
想以择校生或者捐资助学的名义入学,这条路从今年秋季入学起,也要严格把关。省教育厅说,2012年秋季起我省将实行择校和学校接受捐赠备案制。各地方教育部门每学期要将本辖区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人数、接受的教育捐赠情况和转学人数,报省教育厅备案、接受审核,如择校超过规定比例,捐赠不属实,转学办理不符合规定,将追究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有关部门和组织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教育的款物及其缘由、政策依据和使用安排等均要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确认有与招生、择校挂钩的教育捐赠,一律责令清退,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城市学校最多收五种服务费
根据方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经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试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学校公共浴池为在学校寄宿的学生提供公共洗浴发生的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教材费、作业本费,经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试费、向寄宿在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学校公共浴池为在学校寄宿的学生提供公共洗浴发生的费用。其余费用一律不准收取。
公办不得与民办联合办学
各种入学考试,家长也要擦亮眼睛,省教育厅说,禁止学校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禁止学校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
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学校名义向转学学生乱收费,禁止公办学校采用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举办“校中校”或以公办学校的无形资产参与民办学校办学等方式招生和收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也不得组织考试、测试招收学生,或以招收特长生名义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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