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各学校、高校附中,现将2012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7月1日放暑假,普通高中7月8日放暑假。9月1-2日学生到校报到,9月3日(周一)正式上课。
因校安工程需调整放假时间的,须由学校向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公布实施(市管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请)。
二、各校要妥善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高度重视初高中毕业班工作,注重学生心理等非智力因素调适,保障学生每天必需的体育活动时间。
三、各校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活动,重点进行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网络文明及时事等教育。完善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保持假期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学生军训安排在假期的学校要妥善组织。
四、各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暑期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社团作用,鼓励学生参与艺术节、读书节、研究性学习等健康有益的活动。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合肥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等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文件规定,严禁假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五、各校要利用假期积极开展以“三化一上墙”为重点的学校文化建设,全面优化学校育人环境。要认真做好假期教师继续教育、设备保养及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