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包河区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四好少年、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合教秘〔2013〕58号文件精神,现就评选表彰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2013年7月前在校的中小学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项目
(一)四好少年、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小学)
(二)三好学生(中学)
三、评选比例
各学校按附表一确定的名额上报。
四、评选条件
(一)四好少年评选标准
1、 热爱祖国,理想远大;
2、 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意志坚强,立志成材,不怕困难,不怕挫折;
3、诚实勇敢,自强自力,乐于助人;
4、勤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
5、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6、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每天坚持体育锻炼1小时;
7、讲文明、懂礼貌、爱护公物,团结同学;
8、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在少先队组织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兴趣广泛、学有所长,在科技发明、体育、艺术等方面得到较好发展。
(二)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2、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3、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4、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自我调控能力较强;
6、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7、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
8、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
9、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成绩优良;
10、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每天坚持体育锻炼1小时。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除具备三好学生的标准外,还应具备的条件:
1、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2、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3、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级领导集体能够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
2、积极构建班级特色文化,丰富学生在校生活。
3、有良好的班风,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具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
4、坚持以学生的能力发展为重。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注意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四、表彰形式
区级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区教体局颁发证书或奖状。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教育局通报表彰,颁发奖状。
五、几点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共同负责实施。“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先进班集体”由学校申报,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各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宣传,通过评选活动,促进学校良好校风、班风、学风建设。
3、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分配名额,填好申报表、申报一览表(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教体局团委审批。
4、因需要择优推荐市级表彰,请各校对特别优秀的班级及个人作重点推荐(每校各奖项限两名),认真填写主要事迹,并附有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原件由学校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