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合肥奥数网讯:关于合肥市2013年秋季学期新生建立学籍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请大家知晓:
关于做好庐阳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采集信息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小学: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3年秋季学期新生建立学籍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3】30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建立工作,请区属各小学认真学习合教秘【2013】302号文件(主要是红字部分),在今年7月1日—2日小学新生报名时组织好报名家长填写《学籍表》(学籍系统中下载空白表),家长确认信息无误后,要求家长在《学籍表》上签字,今后作为建立学籍的依据。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以下是关于关于合肥市2013年秋季学期新生建立学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新生学籍录入、上报、审核、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程序
1、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建立
新生数据(包括:纸质、光盘)由学校在9月20日前上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9月30日前将数据(光盘)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2、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建立
9月18日前,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完成新生学籍录入、报建、审批工作。
9月20日前,有关高中学校须将外地招生名单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核建学籍(待市考试院录取学生学籍审批结束后,方可报建外地招生学生学籍)。学校须提供书面报告、学生名单(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中考总成绩、毕业学校、生源地等)及电子稿(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有效成绩单、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证明、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材料等。
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以下简称:四县一市)高中新生学籍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和报建。9月20日前,四县一市教育主管部门需在完成各校学籍审查后,携书面报告、招生工作总结(附招生文件及分校招生计划文件等)、拟建籍学生名册(将参加本县(市)中考和非参加本县(市)中考的学生分别登记造册,表中含录取学校、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准考证号、中考总成绩等)及电子稿(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等,统一上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核建学籍。其中,录取数据(包括:纸质件加盖招生部门公章、光盘)及招生计划文件请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在9月7日前上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3、新生学籍的网上申报
9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必须完成新生学籍网上申报工作,各中小学校对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的新生,学校须在告知政策后(电话联系的留存书面电话记录)按规定注销其入学资格,不得申建学籍。同时填写《合肥市学籍变更汇总表》,变更类型写上新生注销学籍,9月20日前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二、有关要求
1、新生建立学籍是学籍管理及上级决策的基础、关键环节和依据。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责任性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同志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和流程,规范操作,依据文件规定,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全市新生学籍核建工作。
2、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合规申报学籍。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规范招生行为。对违规擅自招生的,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3、各中小学校要依托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认真采集、录入新生学籍信息,尤其是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各中小学校应当在新生报到时,通过发放学籍表的形式,要求学生及家长认真填写并核实有关信息,尤其是学籍表中带星号的信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账号及数据安全,定期修改密码和数据备份。
4、请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填写附表2,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认真填写附表1,市区外地招生高中学校认真填写附表3。请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建学籍时带上加盖公章的纸质件表格,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416719912@qq.com邮箱。
5、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9月30日前,将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学籍信息统一刻录到一张光盘后(一式两份)报送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洋,63505193(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合肥广电中心A区1318室),李应君、张宁65309215(技术支持)。
相关内容>>2013合肥是庐阳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每月计划表
>>2013年合肥市庐阳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要求
>>2012秋季开学 安徽中小学全面推行“电子学籍”制度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