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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物业费标准拟于年内调整

2010-07-15 09:15:47     标签:小升初资讯

早在2006年11月,南京市实施了《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该《标准》将物业服务分成五个等级,按照五个等级的收费“菜单”,业主可以自行组合“点菜”要服务,物业收费标准从最低每月0.35元/平方米到最高1.9元/平方米不等,在实施近4年之后,这一标准调不调呢?昨天南京市物业办透露说,在考虑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之后,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能于今年内调整。

收费标准近4年“纹丝不动”

从2006年11月1日起,南京实施了“菜单式”的物业收费标准,将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据了解,这五个等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计价单位为“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住宅类别分多层和高层(含小高层),在五个等级中,多层收费为每月0.35元~1.25元/平方米,高层为每月0.7元~1.9元/平方米,也就是最低的月物业费为0.35元/平方米,最高的为1.9元/平方米。

“这一标准快4年没调整过了。”南京清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慎行说,这4年的物价涨了多少?人员工资涨了多少?而且这一标准当时测算的数据还来自于2004年工资水平,现在最低工资都960元/月了。

有物业公司质疑:以物业公司一个员工为例,如果管吃管住、缴纳基本的社保等,至少每个月要花到2000元—2500元之间,而四五年前1200元左右就能搞定,现在都涨了一倍了,老的收费标准是否得改一改了?

仅是指导参考价,相互可议价

“我们已经在考虑调整这一标准了。”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透露说,具体的调整想法已经在酝酿之中了,肯定会综合考虑近几年收入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但这一标准也只具有“指导价”的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小区业主在参考这个标准的基础上,是可以和物业公司“议价”的,并不是一个强制的收费标准。

他还表示,不管怎么说,对于物业服务行业,政府调整指导价标准的目的是让广大小区业主培养消费意识、实现明白消费,以做到小区物业服务的质价相符。

据透露,目前南京市物业办将积极和物价部门商讨调整新物业收费标准事宜,并向人大、政协等部门征求意见,初步计划将在今年年内出台新物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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