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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延庆义务教育政策

2018-05-03 10:35:30     标签:小升初资讯

2018北京延庆义务教育政策

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且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小学提出申请,学生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升入初中。

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且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在京就读证明。

家长持上述五证和在京就读证明,到区教委登记,录入入学信息,再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018年全区初中特长生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

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特长生测试,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不进行文化课测试。区教委将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对测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2019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初中入学工作

申请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并由小学在网上提出申请,由学籍所在区教委审批,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登记后,将申请表交回就读的小学,学生信息将从平台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中。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在本区完成小学学业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从外省小学毕业的本区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和在本区内居住证明(证件)到区教委登记学生信息,由区教委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引进人才子女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引进人才的子女,由区教委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就近入学。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农村寄宿制学校入学工作

凡入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8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检的证明。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通过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延庆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

延庆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2018北京延庆义务教育政策1

五、咨询电话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69102029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69101579

监督电话:6910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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