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民转公生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
返穗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并在广州市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跨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并在广州市内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转公办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在广州市民办小学就读且初中需申请天河区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一、申请办法
返穗生、跨区生、民办办转公办生提出回天河区升学申请时,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本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材料。
(二)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在天河区的房产证、宅基地证、合法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无广州市房产在我区合法备案租住的,还需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三)毕业小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其中返穗生的学历证明须提供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跨区生、民办转公办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全国学籍系统打印两份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办理程序
办理形式:全区各公办中学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2018年5月4日(星期五)9:00-11:30、14:00-17:00
办理地点:113中学东方校区(天河区天府路东方二路1号)体育馆内。
咨询电话:3862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