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越秀区小升初返区生办理报名入读手续须知
返区生指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在我区,而学籍在本市外区(非越秀区)返区生或外市(非广州市)的两类学生,统称为返区生,其办理返区升学报名手续办法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8年5月4日(星期五,全市统一办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二、办理地点
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仙湖街62号)。
三、报名资料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学生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
(二)在我区具有完全房产的证明材料。
完全房产是指: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为户主且为本户主房产的产权所有者,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一致。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需达到30平方米以上。
若家长无完全房产,请提供在我区的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仅限于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等居住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即广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查册证明)及出具在我区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料要求:
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供户主首页及父母和学生本人页,房产证等居住地资料的复印件请使用A4纸规格。
2.以上在我区购房或租住公房的合同签订时间及学生本人户籍迁入我区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4日之前。
(三)民办小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就读该校五、六年级的学费缴费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毕业小学证明和学生学籍信息表的原件
1.本市返区生需提供《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和《学生全国系统学籍表》原件(由现就读小学分别从广州市和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印章,格式详见(附件2、3)。
2.外市返区生需提供《学生全国系统学籍表》原件(由现就读小学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印章,格式详见(附件3)。
(五)学生本人(免冠彩色)的电子照片一张,请存U盘,要求详见(附件1)。
四、学位安排办法
(一)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的本市返区生,参加电脑派位。符合广州市初中特长生报名条件者,可报我区体育(科技)、艺术类特长生。
(二)具有我区不完全房产的本市返区生(含民办学校毕业生),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故我区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初中学位,该生的初中学位由学生现就读学校所在区安排解决。
但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我局将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为其统筹安排学位,但不参加电脑派位。
(三)外市返区生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四)获批准的返区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升学资格。
五、补办时间和地点
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补办返区升学审批手续,但只受理5月4日已到审批现场,需补交材料的申请人。
补办地点:越秀区教育局招考办(地址: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5楼),办理时间:下午:15:0016:00。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返区生一律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学生或家长需把《越秀区小学升中登记表》带回毕业学校填写好毕业成绩及评语,被我区中学录取后,注册报到时自行交到录取中学。
(二)我局将在越秀教育网 (http://www.yuexiu.gov.cn/yx/jyzl/gk/index.shtml)上的公开栏招生问答栏中公布返区生、初中特长生的相关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敬请各小学毕业生及家长及时上网查询。
二、办理地点
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仙湖街62号)。
http://www.yuexiu.gov.cn/yx/jyzl ... /detail-829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