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升初、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