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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处罚“二奶”引争议 即便难管但姿态必要

2010-08-19 11:11:52     标签:小升初资讯

近日,一则关于大学生当“二奶”将被处分的新闻在网络上再次引发热议。虽然该高校已澄清,最严重的处分是留校察看,并没包括开除学籍,并且此规定早在2005年就已实施,但并未影响网友的关注度。多数网友一边倒地认为学校应该在道德方面对学生严加管理,同时,也有声音指出,即便难以处罚学生,这种姿态却仍是必要的。

大学生做“二奶”将被开除?澄清:最严处分是留校察看

消息称,华南师范大学把同居和破坏别人婚姻都归入违反校规,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处罚甚至被开除。但在任何惩罚前会举行听证,学生有权申诉。对于该规定,许多学生认为很有必要,因为这能体现学校对学生正确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引导,但也有学生认为学校无权干涉学生的私生活,选择怎样的婚恋是学生自己的事情。

随后,华南师范大学作出了回应,称该校在2005年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中规定,学生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中一方保持特殊关系者将遭处分。这一规定近年并无更新。

据悉,华南师范大学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第58条明确规定:如果学生有“违反恋爱、婚姻、家庭道德或者性道德”的,包括“与异性非法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中一方保持着为我国法律和道德所不容许的特殊关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受到学校“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校方负责人称,这是学校在学生性道德上实行的严格管理,但最严重的处分是留校察看,并没包括开除学籍。

对学生不道德性行为开“罚单” 华师并非独家

据媒体报道,最近颇受争议的“规定”在当年并非“独家”,2005年开学后广州地区不少高校都就学生不道德性行为开出“罚单”,当时就曾引发社会热烈讨论。

在2005年,重庆师范大学的《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

这一规定当时在社会上也曾引发广泛争议。不过该校大多数学生都表示,对学校制定的《管理规定》没有意见,但是却对其可操作性持怀疑态度。

高校向“小三”开战引热议 校规或难管但姿态必要

大学这一颇具创新性的规定,在社会上也引起了非常多的争议,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

有网友认为,当“二奶”,显然是不道德的,大学的资源不能向二奶开放。对于此类行为,大学不能纵容,要该处理就处理。

也有人表示,学生甘当“小三”,不仅仅是高校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希望高校凭一己之力或者凭一纸校纪就能解决问题,那是痴人说梦。

《钱江晚报》发表评论认为,单纯的粗暴大喊“开除二奶”是标题党。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对官员“包二奶”施以严刑峻法,但是仅此不够,管住二奶,最终要靠“信用社会”。

而《信息时报》则引用了台湾大学校长李嗣涔的话:大学是社会良心最后堡垒。倘若大学都不主动去明辨是非、表明态度,社会公众的是非观何以重塑?鉴于此,“拒绝二奶”的校规,即便难以处罚学生,这种姿态却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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