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升初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升初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
持有海淀区台办开具的《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提供的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2018年政策整理得出,仅供2019年小升初家长参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