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学校、幼儿园办学实际,现将2018年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强调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坚持按照规定的入学条件和服务范围组织好招生工作。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全市计划招生意见统一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8〕13号)要求组织好新生入学工作;幼儿园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5〕16号)精神,由各园分别制订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准后统一操作。常青花园地区学校、幼儿园所划定的服务范围为试用范围。在2018年组织新生入学、入园的过程中如遇特殊矛盾,本着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原则,由学校、幼儿园之间协商解决。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保6月15日之前适时向社会公示经我局认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增强计划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各校各园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组织招生,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常青花园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今年新入园幼儿的实际情况,市属常青花园地区幼儿园按照满席位招生的原则,计划下达招生班数。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于新学期开学前13周内向我局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控制招生总量及班额。高中阶段学校计划调整在中招工作过程中按相关文件规定另行报批。新学年开学后,我局将组织开展对各校各园计划招生及办班、收费、事业统计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违反计划招生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将严格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