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滨海新区教体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教体委〔2017〕16 号)文件精神,结合生态城情况,制定我区域2017年初中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1. 免试就近原则。各学校不得举办与升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与升学脱钩。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2. 公平普惠原则。将符合本办法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招生范围,保障学生能够获得入学机会。
二、组织领导
1.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学伟
副组长:李 鑫
成 员:王 丽 潘岱忠 李松耀 贾 芳(纪检)
2.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办公室,精心组织好招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包括招生人数、招生日程、录取办法、咨询方式、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3. 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