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任务 | |
3月 | 10日前 | 在“黄埔教育信息网 招生考试 中小升初”栏目公布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
31日前 | 协助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做好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工作。 | |
4月 | 15日 | 在“黄埔教育信息网 招生考试 中小升初”栏目公布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含学校招生地段、招生计划),各小升初发布招生简章。 公办外国语学校公布初中招生计划。 15日后,民办初中学校公布招生方案。 |
5月 | 5日 | 办理小升初升初中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的审核手续。跨区生应提供加盖毕业小升初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此表由毕业小升初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详细信息在“黄埔教育信息网 招生考试 中小升初”栏目查阅。) |
5日至15日 | 公办小升初招生网上报名。(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链接“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入口点击“公办小升初报名”)仅限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无需网上报名。 | |
10日至20日 | 民办小升初招生网上报名。(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链接“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入口点击“民办小升初报名”) | |
15日前 |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送交经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名单及分值排序给区教育局。 | |
20日 | 公布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细则。 | |
20日至22日 | 公办小升初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按短信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相应的公办小升初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按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升初提交证明材料。 | |
24日至26日 | 公办小升初上报统筹生基本信息至区招考办。 | |
5月25日至6月30日 | 民办小升初录取学生。 | |
6月 | 9日 | 在“黄埔教育信息网 招生考试 中小升初”栏目公布2017学年小升初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积分入学学位计划。 |
10日前 | ||
11日 | 公办小升初派发录取通知单。 | |
15日 | 完成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 |
17日 | 公办小升初新生注册。 | |
15日至19日 | 经区来穗局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学校 | |
19日至20日 | 举行小升初毕业考试。小升初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严禁实行区或镇(街)小升初毕业统考。 | |
21日上午 | 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进行电脑派位或抽签。 | |
21日下午 | 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进行招生录取。 | |
23日 | 公办初中学校开始并完成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在“黄埔教育信息网 招生考试 中小升初”栏目公布积分入学学位分配结果。 | |
26日至27日 |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 | |
28日至30日 | 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录取。 | |
7月 | 4日至6日 | 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1次补录。 |
4日至8日 | 民办小升初进行第1次补录。 | |
9日至10日 | 民办初中上报新生名单至区招考办。 民办小升初接受新生注册报到,并将名单上报区招考办。 | |
8月 | 25日至31日 | 民办小升初和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2次补录。 |
29日 |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升初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 |
31日 | 民办初中、民办小升初上报全部新生名单至区招考办。 | |
9月 | 1日前 | 各中小升初、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小升初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