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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7-05-01 10:03:51     标签:小升初资讯

2016年中小升初生招生政策已经出炉,今年的主要变化是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道制和中考体育考试改革,体育考试现在分为必测和选测项目。以下是《九江市2016年中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九江市2016年中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6〕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市2016年中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如下,望遵照执行。

凡201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适当推迟,但不能迟于7周岁)。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九江市或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小升初一年级新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市直和浔阳区小升初一年级新生由浔阳区文教局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其它县(市、区)范围内的小升初一年级新生由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

1.小升初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各地中招办应加大小升初毕业生户籍审查力度,认真审查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坚决制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市直和浔阳区、开发区小升初毕业生,须填写统一的小升初升初中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电脑报名,实行计算机划片分配。各县(市、区)小升初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可参照中心城区入学模式进行,也可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按学校对口划片或九年一贯制等多种入学模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可采取能力测评、面试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但其方案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名目的重点班。

2.愿意到民办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下同)初中就读的学生,在统一登记完小升初升初中报名信息表后,须携带经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由学校经过审核汇总后,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当地中招办上报拟录名单,当地中招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录取手续。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划片安排入学。户籍非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学生,持中招办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取学籍档案,统一上交给学校办理学籍接续。

3.九江市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今年继续面向片区住户子女招收初一新生,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今年继续面向九威大道市经济适用房和廉(公)租房住户子女招收初一新生,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升初毕业生可在6月30日前分别到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和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进行登记,8月5日前学校将报名材料汇总后报市中招办统一参加城区小升初毕业生升初中划片入学。

4.凡本地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升初毕业生,如需回原籍就读,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持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超过报名时间的,将按当地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就近安排入学。

三)普通高中,高、中职类学校:

1.按照《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应交验家庭户口簿,在4月10日前由学校具体组织和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录相关网站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有关志愿。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在4月16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中招办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外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的,须由本人及家长携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中招办递交书面借考申请并经盖章同意方可报考,跨省、市的由市中招办审批,本市内跨县(市、区)的由当地县(市、区)中招办审批。

3.凡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凭初中毕业证书到选报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及其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可免试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4.庐山区五里乡世居户籍,且在五里中学就读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市中招办报名,享受与城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5.凡户籍在浔阳区或开发区并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等相关材料,在4月16日之前到市中招办报名。

6.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报成人中专免试生每人交报名费20元。

7.报名流程:

4月10日前,考生须填写《2016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并交到报名点。报名点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及进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凭报名序号及密码条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有关志愿。高中类志愿,按我市的相关规定填报;高、中职类志愿(含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可填报两个志愿;具备报考师范定向类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一个志愿。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8.在组织中考报名工作中,凡未经当地中招办审核批准,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发放招生宣传材料,不准到生源学校面向家长和学生进行与招生有关的演讲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以各种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甚至私自组织升学考试、承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对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二、有关规定

一)报考重点高中、一般高中(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中职类)。报考高、中职类考生可以兼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高中类)。

二)考生填报高中类志愿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报志愿,届时中招办按各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三)2016年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改革。具体改革方案及工作要求按《九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的实施意见》(市中招委字〔2015〕2号)予以落实。

四)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江西省中小升初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2016年我市各地中招办在录取初、高中新生时按《江西省中小升初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学籍。对不按中招办统一分配入学和私自择校的初、高中新生,将不能进行学籍信息的转接,也将不再具有正式学籍,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学校或学生自行承担。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各校违规私收的高一新生,将严格按照《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五)经市教育局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初中、高中学生,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民办学校必须向当地中招办报送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属地报名参加中考,并严格按当地招生规定录取。

六)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升初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凡划归庐山区政府接收的厂矿学校的小升初毕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庐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划归浔阳区、开发区接收的厂矿学校小升初毕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厂的初中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录取享受城区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

七)根据2012年11月1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6)》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安排庐山管理局下迁居民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12〕127号)文件规定,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升初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九江市城区房产证的,根据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区小升初和初中入学;在庐山新城居住的,小升初入学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庐山区小升初、九江市双峰小升初(庐山区校区)或庐山新城小升初;初中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初中升高中统一到庐山管理局教育局中招办报名,经庐山管理局教科体局中招办初审、市中招办复审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八)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关于印发〈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九)实施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加10分。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十一)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九江市人民政府九府厅发〔2004〕50号、九府厅发〔2015〕34号和市教发〔2009〕11号、九教发〔2015〕110号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由所在地中招办核查后符合条件者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十二)今年,九江市一中、同文中学、九江市三中三所省重点中学按重点(择优)班、普通(定向)班招生,三所学校面向市直考生各招收三个重点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市三中招收1个文科重点班,由学校在其重点班录取生源中根据学生志愿编班)。省重点中学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市七中在重点中学普通班分数线以上(含)各招收一个重点班,其普通班招生纳入一般高中划线(两校不参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中考后,市中招办将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重点中学重点班、均衡招生、普通班录取分数线和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

十三)九江市一中农村班今年继续面向各县(市、区)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九江市一中八里湖新校区是九江市政府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今年九江市一中八里湖新校区面向县区和市直(浔阳区、开发区户籍)考生各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低于市直重点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九江市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与美国劳累尔斯普林斯学校共同举办的高中学历教育项目中美高中双文凭实验班,今年继续在其招生计划内(100名)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志愿就读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直接填写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代码。各县(市、区)及相关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积极组织学生填报志愿。(九江一中农村班代码为0401000,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代码为0401100)。

十四)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允许九江外国语学校高中按计划面向县(市、区)招收初中毕业生,县(市、区)考生可在重点高中栏内填报志愿(代码0401005)。

十五)九江市六中在其高中招生计划内面向市直继续招收美术特色班。

十六)省重点中学九江市七中今年继续面向县(市、区)招收艺术特色班,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招生人数为50名(代码0401007)。

十七)九江金安高级中学宏志班今年继续面向县(市、区)招收5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由各县(市、区)招办在中考后按程序组织推荐(代码:0401010),学生录取后,减免相关费用,具体办法按市中招字〔2006〕13号文件执行。

十八)九江中加友谊学校今年可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数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为0401011。

十九)九江职业大学今年面向各县区招收三年制和五年制师范类定向生,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今年面向全省招收农村特殊教育师范定向生,各县(市、区)要按照省赣教师字〔2016〕2号文件精神确定招生计划数,组织报考并进行面试和体检,届时市中招办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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