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7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9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至此,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对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9月1日,中国几千万中小学生走进校园,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今天是值得记忆的一天,因为从今天开始,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此前已经免除,这意味着中国今日起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
据了解,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将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学生。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费用。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试点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将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
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会议指出,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把好事切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