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不超过本市参加决赛人数的36%,其中一等奖为不超过参加决赛人数的6%,二等奖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2%,三等奖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8%。
(2)获决赛一、二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教练员”奖,获决赛三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辅导员”奖。
2、总决赛
(1)设个人金、银、铜奖牌
获奖比例分别为各组参加总决赛人数的70%。其中:金牌,小学中年级组10枚,小学高年级组10枚,初中一年级组10枚,初中二年级组5枚,共35枚。;银牌,小学中年级组15枚,小学高年级组15枚,初中一年组15枚,初中二年级组10枚,共55枚;其余为铜牌。
个人金、银、铜牌获奖者由“华杯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2)设最佳解题能力奖。评选数名在个人笔试答题中,解题办法独特、新颖,具创新表现者,颁发“最佳解题能力特别奖”证书。
(3)设最佳口试风采奖。评选一支口试表现踊跃、表达清晰、思维敏捷的代表队,颁发“最佳口试风采奖”证书。
(4)团体总分前20名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5)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代表队将“华罗庚金杯“捧回保存至下届。
(6)设立教练员,总决赛获金牌选手的主要教练员1人,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