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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流动人口子女2016小升初指南

2016-07-29 10:52:08     标签:小升初资讯

下文是重庆九龙坡区2016年小升初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指南,供参考。

一、九龙坡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接收学校

区域 咨询点 地址 联系电话
杨家坪、谢家湾、 辰光学校 九龙坡区龙泉村3号 68835260-8002
黄桷坪地区 1.4E+10
石桥铺地区 六十五中学 九龙坡区石桥铺柏林3村120号 68619438
中梁山地区 田坝中学 九龙坡区华岩镇田福路69号 1.35E+10
白市驿镇 驿都实验学校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清河村13社 65702564 65709970
西彭镇 西彭二中 九龙坡区西彭镇长石村7社 13996071761 15825963917

二、入学方法

【招生办法】

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公平公正入学,我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尽力解决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空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将没有条件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一)接收对象

分为购房入学和积分入学两种类型。

1.购房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1%)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印证材料: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本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居住证;入学儿童户口簿、免疫接种卡。

2.积分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印证材料: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在九龙坡区缴纳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入学儿童户口簿、免疫接种卡。

(二)接收顺序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区教委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后,首先接收购房入学类适龄儿童,若仍有空余学位,再根据空余学位数安排积分入学类适龄儿童入学。

1.购房入学

各学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购房时间先后进行电脑排序,并在九龙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2.积分入学

(1)积分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基本分+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纳税积分+附加分

①基本分:符合参加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计20分。

②工作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同时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重庆居住证和工作证明(正式用工合同、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或居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的,以居住证的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15年4月。

③社保纳税积分: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连续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在九龙坡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的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15年4月。

④附加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其工作生活积分和社保纳税积分折半计附加分(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纳税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2)排序及录取方法

各学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进行电脑排序,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并在九龙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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