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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太原尖草坪区小升初招生政策

2016-07-27 14:45:13     标签:小升初名校动态

各乡(镇)、街办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为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字〔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2016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晓红(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高降文(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闫阳中(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俊宝(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荣迪(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主任、区教育局纪检书记)

冯如利(区教育局副局长)

郭万福(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高降文(兼)。成员由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体制

2016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具体实际,制定本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区小学毕业生分配升公办初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全过程跟踪监督,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原则

1.严格坚持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九年一贯制直升、单校划片入学和学区对口入学方式。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进行或变相进行招生考试;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2.严格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之中。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以区教育局为主体,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享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全区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学生学籍和户籍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2.按照免试就近原则,稳步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和学区对口入学方式,并加大统筹力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校学位。

3.在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校就读;单校划片入学的初中学校,实行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4.跨县(市、区)和本区就读的人户分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5.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需提供:

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5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6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5年6月30日前办理);④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学生不得择校。

7.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报名时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5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6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8.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9.军人子女、外国学生升初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体操作

(一)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

傅山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傅山中学。

(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区实验中学:七平街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二中:新城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三中:实验小学、选煤街小学以及柴村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五中:科技实验小学、东方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六中: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西墕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上兰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傅山中学: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柏板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阳曲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区双语实验小学、兴华二校以及汇丰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汇丰片所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大同路小学和翠馨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三)学区划片入学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太原六十六中、太原十一中、区实验中学、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杏花岭区第六中学、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学区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和十一中:兴安苑东区和西区、太原工业学院、青山苑、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的零散宿舍。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

(四)区实验中学: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统筹一部分汇丰地区、尖草坪地区需寄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阳曲、娄烦户籍需寄宿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实验中学就读。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区教育局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本地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公示制度。区教育局、各乡(镇)、街办教管中心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小升初工作相关信息,真正落实小升初工作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八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3.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六严禁工作纪律。即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违反六严禁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4.严格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初中入学、民办初中招生与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并在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完成后15日内结束。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5.畅通咨询渠道。各小学校在小升初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的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为广大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优质的接待和咨询服务,使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咨询举报。

6.加强监督检查。在小升初工作期间,教育局基教、监察、督导将组成督查组,对小升初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初中入学责任倒查和工作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与年终对学校的考核进行挂钩。

7.强化执纪问责。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递条子、送人情、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在小升初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进行查处,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8.加大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等新的学校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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