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河区也能积分入学了。昨天,天河区教育局公布了《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该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和办法。来穗人员(法定监护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日期截至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
4月15日公布招生计划
天河区教育局对该区积分入学办法中的来穗人员做出了解释,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天河区居住、天河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来穗人员为其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和政府实行补贴的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校的学位(以下统称公办学位)。
除了来穗人员具备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日期截至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等条件外,其子女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公办学位,或当年小学毕业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区教育局每年4月15日前在官网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index.aspx公布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位计划。申请人于5月9日5月16日登录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平台(网址:待定)进行基本资料填写。
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录取
如何录取?天河区教育局指出,积分入学是按照《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对申请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一定的分值。按指标体系计算并公示积分结果,积分计算结果相同时,按指标体系指标编号顺序依次比较积分。结合本区当年公布的公办学位招生计划,按照来穗人员积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以及申请人的志愿,进行招生录取。
6月21日-6月27日,各申请人登录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录取系统(网址:待定)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区教育局根据区来穗人员管理局提供的名单及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在公办学位招生计划以内,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随迁子女入读学校并予以公示。
其中,符合在天河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在天河区劳动就业连续满5年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初中学位的随迁子女需具备天河区小学完整6年学籍),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