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天河区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细则(广外、天外、华颖)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参照广州市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市属、区属外国语学校招生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以当年招生计划的3倍为电脑派位指标数,区属无寄宿条件的公办外国语学校招收地段生人数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50%,剩余计划面向全区招收外国语类学生;区属寄宿制外国语学校根椐本校提供的学生宿位情况数,面向全区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区属公、民办小学六年级学生。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三)具有天河区户籍且办理了跨区生、返穗生、民办转公办生升学手续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三、招生学校
(一)市属外国语学校
1.广州市外国语学校
(二)区属外国语学校
1.广州市华颖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180人,其中面向全区招收外国语类学生90人。
2.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180人,宿位180
四、招生流程
(一)4月15日前,公布市、区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
(二)5月21日9:0029日16:00,具备广州市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华颖外国语学校报名资格的小学六年级学生登陆天河区公办外国语学校报名系统(网址:http://121.8.99.66:8080)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共设三所外国学校,其中报读了广州市外国语学校的,则可再选择一所区属外国语学校;不填报广州市外国语学校的,只可选择一所区属外国语学校。
各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有广州市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进行登录验证。填报信息时,加*为必填项。忘记登录密码的,可向就读小学提出密码初始化的书面申请;跨区生、返穗生、民办转公办生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密码初始化的书面申请。
(三)5月30日31日,已报名学生提交报名表(须监护人签名)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至就读小学,由各小学登陆天河区公办外国语学校报名系统学校端口审核确认学生的报名资格。其中跨区生、返穗生、民办转公办生将其报名表(须监护人签名)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提交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6月3日前,分配市属、区属外国语学校指标到各小学,其中跨区生、返穗生、民办转公办生将视为同一学校,其指标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分配。
(五)6月8日前,各小学依照条件进行推荐,并公示三天。已报名的跨区生、返穗生、民办转公办生的推荐指标将由抽签方式随机产生,推荐名额公示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宣传栏(天府路1号4号楼2楼)。
(六)6月13日前,各小学登陆报名系统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的电脑派位学生,并将名单纸质版(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局基础教育科。
(七)6月22日下午,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按电脑派位方式随机产生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将于当天公示在学校网站和天河教育在线重要公告一栏。
(八)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注册、报到。若录取学生放弃该校学位,按派位顺序依次递补进行录取。
五、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分派办法
(一)广州市外国语学校指标=广州市外国语学校指标数(学校符合条件的人数/全区符合条件的人数)。
(二)天河外国语学校指标=180350%(该小学近三年被天河外国语学校录取平均数/天河外国语学校近三年平均录取数)
+180350%(该小学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全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广州市外国语学校指标数)。
(三)华颖外国语学校指标=90350%(该小学近三年被华颖外国语学校录取平均数/华颖外国语学校近三年平均录取数)+90350%(该小学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全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广州市外国语学校指标数)。
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小数点向上取整(例如结果为15.2,取整后为16)。
六、公办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办法
公办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通过两轮电脑派位方式产生。其中,第一轮电脑派位以学校为单位,第二轮电脑派位以全区为单位,两轮派位录取数之和为学校的招生计划数。
若学校到校指标数小于3,则第一轮派位录取数为0,其电脑派位排名第一的学生参与第二轮派位;
若学校到校指标数等于3*N,则第一轮派位录取数为N,不参与第二轮派位;
若学校到校指标数为(3*N+1)或(3*N+2),则第一轮派位录取数为N,排名在第(N+1)位的学生参与第二轮派位。
为避免公办外国语学校学位浪费,若已录取学生放弃该校学位,由第二轮摇号学生依次递补。示例如下:
七、各小学推荐办法
(一)各小学推荐学生时要以当年毕业生英语综合能力为主进行推荐,严禁以考试、统测、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
(二)列入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名单的学生,享有市属和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的共两次电脑派位机会。
(三)跨区生、返穗生、民办转公办生作为一所学校来核算指标,通过抽签方式产生推荐名额。
(四)各小学推荐过程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要求做好公示。
八、有关要求
(一)各小学校需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报名,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报名。报名系统将在5月29日下午16:00准时关闭,逾时不报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各校要要严格审核学生的报名材料,高度重视指标分配和推荐工作,按照本方案制定完善的推荐办法,确保推荐过程公开、透明。
(三)各小学校长是推荐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在公正的基础上确保推荐质量。
(四)区教育局将成立由安全保卫与审计科、基础教育科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受理家长投诉,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违规事件。
投诉电话:38622508(安全保卫与审计科),38622522(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