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黄埔区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_小升初-查字典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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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州黄埔区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6-04-07 13:50:54     标签:小升初政策

一、公办初中招生

1、5月6日具有黄埔区户籍但黄埔区外就读、拟申请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的小学毕业生(即跨区生、返穗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区招考办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明、加盖现就读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现就读的小学登录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2、5月20日公布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细则。

3、6月15日前具有黄埔区户籍但未在户籍地段外学校就读或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黄埔区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现就读小学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明及加盖现就读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现就读的小学登录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4、6月20-21日小学毕业测试。

5、6月22日上午市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进行电脑派位或抽签;下午区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录取。

6、6月24日公办初中完成小升初电脑派位或对口升中,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二、民办学校招生

2016年民办学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录取。8月31日前完成报名录取工作。报名网址: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选择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

1、5月10日-20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2、5月25日-6月30日民办小学录取学生。

3、6月27-28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4、6月29日-7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学生。

5、7月4-8日民办小学进行第1次补录。

6、7月5-7日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1次补录。

7、8月25-31日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2次补录。

三、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1、4月15日在黄埔教育信息港招生考试栏目发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简称积分入学)、日程安排。积分入学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积分入学必备条件仅需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其中一方同时满足即可。

2、5月20日在黄埔教育信息港招生考试栏目发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3、5月21-31日积分入学网上报名。

4、6月10日积分入学完成初审。

5、6月11-17日积分申诉重审。

6、6月24-25日到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确认签名。

7、7月1日前在黄埔教育信息港招生考试栏目公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录取名单。

四、分配公办入学指标到重点企业

1、7月4日-5日由区经济发展局通知相关重点企业上报申请入学学生资料到区招考办。

2、7月7日在黄埔教育信息港招生考试栏目公布黄埔区2016年分配公办入学指标到重点企业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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