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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区教育局2016小升初招生入学公告

2016-04-13 09:56:18     标签:小升初常见问题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发布了2016年小升初新生入学公告,公公告中包含了成都市双流区2016年小升初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详情如下。

双流区户籍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

(一)安排对象

双流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登记

2016年4月11日至22日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登记。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须明确是否填报棠湖中学初中部或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或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

在外地就读,2016年要回双流区就读初中的双流户籍小学毕业生,应于2016年4月11日至22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指定的登记点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登记。

(三)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本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若申报就读棠湖中学初中部或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或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将通过随机派位方式产生。

(四)信息公布

1.2016年7月14日,在东升辖区内公办小学公布随机派位就读棠湖中学初中部、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的学生名单。

2.2016年7月18日,在双流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报公布划片范围。

3.2016年7月20日,在各公办初中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五)报到时间

2016年7月22日,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原件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一)安排对象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提交材料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并签章《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合法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三)报名登记

2016年5月的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指定的登记点采集信息做好登记工作。

(四)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统筹安排、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东升、西航港、九江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镇(街道),将统筹安排到邻近镇(街道)公办学校或区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五)信息公布

1.2016年6月5日前,以短信形式告知审查合格、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2016年7月20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到所属镇(街道)领取《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六)报到时间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电话:85830810、858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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