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新政策,其中共二十二条政策,哪条中看不中用?哪条才是王道?下面整理和分享家长看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前六条比较官方,从第七条看:
七、对个人购买住房给予奖励政策。凡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在市政府举办的房交会和异地房展会期间,对购买参展楼盘的住宅和非住宅给予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同时,房交会推出的惠民楼盘将给予购房人房价补贴、契税补贴和家装补贴等让利优惠。各地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召开区域房交会,自行出台优惠政策。
家长看法:对于房交会大家自然不会陌生,不过个人感觉,房交会换汤不换药,房交会上政策好的房子并不一定是我们的需求,说白了,不愁卖的房子可能拿到房交会上么?所以,看似税率有补贴,认清房子本质是关键!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请擦亮双眼,保护好兜里血汗钱。
八、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家庭或个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第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前次贷款已还清的,再次申请贷款的视为首次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主借款人可以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加大城镇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
家长看法:第八条真的是勾起买房的欲望,比起之后提出的学区房时间政策来说,能两人共同贷款且首付比例10%是关键!特别是认贷不认房更是满足了现在的条件,马上把手里的钱还上所剩不多的剩余贷款,享受首次贷款的政策。对于这条还有一种解读,但是对于将要结婚的广大男同胞们来说真的是再好不过了,一个人公积金很少,自己买房又不想跟自己还没领证的另一半共同享受婚前财产怎么办,答案是,和父母互用公积金。
十六、方便购房人子女就学。居民为子女就学购买商品住房的,将入学条件由以落户时间为准改为以居住时间为准,居住时间自购房人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算起。
家长看法:是否有房照、是否有上电脑都不局限了、住进去就OK,住就算时间,真是让家长省了很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