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城区初中招生方式
城区高新区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1.单校划片。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毕业小学的学籍为依据,每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对应中学相对固定,实行划片招生。个别初中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对应小学的毕业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多校划片。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提前为每所小学对应划定两所或两所以上的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微机派位计划,统一举行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因住房搬迁、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需要跨区域参加微机派位的学生,依据户籍、房产情况,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原则,统一参加微机派位。
3.配套入学。配套学校主要接收该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学位不够时,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学位有富余时,富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多校划片,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方式
1.民办学校主要接收本地生源,如有富余学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在征得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出和外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入后方可跨区域招生。
2.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监督。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以培训机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3.子弟学校的子弟入学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实施。招收非子弟参照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实施。
三、具体提前招生资格的学校
1.特色特长类学校。考虑到特殊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周期,为保持学校办学特色,原已批准的部分特色学校可提前招生。它们分别为长沙外国语学校、长郡雨花外国语学校、岳麓区外国语学校、贺龙体校、长沙艺术实验学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音乐及美术班、南雅中学艺术班及有体育传统项目、艺术特色的学校。上述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招生计划,在4月20日26日进行报名登记、特长测试并开展相关招生工作。
2.民办、子弟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非子弟可提前招生。家长可带户口本、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于4月20日26日到学校报名。如果小学毕业生没有被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录取,仍需参加公办学校的微机派位。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以培训机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需要提醒的是,民办学校属于收费学校,请家长慎重选择。
3.小区配套类学校。按照《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城区新建小区达到一定的建设规模必须建设相应配套的标准化学校和幼儿园。对于这种业主子女入读其居住小区的配套学校,可以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含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学籍证明等),于4月26日前按照配套入学的方式提前办理,不再参加微机派位。
四、特长生招生方式
特色学校和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在4月20日26日时间内接受报名和特长测试,实行三统一,三公示,即:统一计划上报时间,统一特长测试时间,统一录取程序;公示招生计划,公示招生程序,公示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招生期间市教育局将派督查组全程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五、外来务工子女来长读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到长沙城区就读初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必须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于5月3日-5月6日到住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参保年限和居住年限不做要求)。如果在高新区就读初中,则到高新区教育局报名登记,由高新区根据其住所地和登记入学的人数及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如到其他区就读初中,则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微机派位。
六、外地生回长
有本市城区户口需跨区升学或有本市城区户口(非空挂户)在外地就读需回长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长沙城区无房产则免交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到指定地点,统一由户口所在地区教育局办理跨区或外地回长报名手续,统一参加微机派位,报名时间为5月3日-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