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2015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细则如下,供参考。
本届展演设独奏、独唱、独舞、语言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摄影、戏曲、曲艺等个人项目。
一、独唱
协办单位:海淀区羊坊店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普惠南里14号,100036)
(一)展演规则:
(1)自选曲目:满分10分,每位参演选手演唱一首曲目,唱法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展演,但不影响成绩。
(2)视唱部分:满分1分,只在小学五年级以上增加。选手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唱曲目(五线谱,首调、固定调演唱均可,小学56年级无升降号,初中组和高中组均为一个升降号)。
2、伴奏形式:限使用CD音乐格式光盘(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请提前试听,一张盘只刻录参演曲目。
(二)参演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二、独奏
协办单位:
西洋乐器:海淀区甘家口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甘家口八号院丙六门,100037)
民族乐器:海淀区东升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塔院小区朗秋园乙7号)
(1)自选曲目:每位参演选手演奏一首曲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参演成绩。
(2)视奏部分:选手在参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小学3-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3、独奏展演项目内容包括:
(1)西洋乐器:
铜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
木管:长笛、萨克斯、单簧管(黑管)、双簧管(欧巴)、大管(巴松);
弦乐: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贝司);
打击乐:架子鼓、马林巴、小军鼓;
键盘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不能参加展演)。
(2)民族乐器:
弹拨乐:古筝、古琴、琵琶、阮、柳琴、三弦、箜篌
吹打乐:竹笛、唢呐、笙、管、葫芦丝、巴乌、扬琴、排鼓等(民族打击乐);
拉弦乐:二胡、高胡、中胡、京胡、板胡等。
其他类:中国传统的、少见的民族乐器。
(二)参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参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演,并入其它相近乐器评奖。
三、独舞
协办单位:海淀区青龙桥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龙背村路101号,100091)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每人限报一支舞蹈,提倡选择符合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作品,展演满分为10分。
2、体育舞蹈(包括健美操、艺术体操)禁止报名,如现场经评委确认为此类舞蹈无成绩。
3、参演时间限定在4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展演,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4、舞蹈伴奏形式限使用CD音乐格式(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请提前试听,一张盘只刻参演曲目。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二)参演组别:(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四、朗诵
协办单位:海淀区清河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88号,100192)
(一)展演规则:
1、要求参演选手结合本届艺术节主题选择一篇符合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的诗歌或散文。
2、展演限时3分钟以内,不准配乐。
(二)参演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五、戏曲
协办单位:海淀区海淀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稻香园甲8号)
(一)展演规则:
1、剧种形式不限,曲目自选。
2、展演限时5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展演,但不影响成绩,展演满分为10分。
3、展演不允许现场伴奏,伴奏限光盘(CD音乐格式)(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
4、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5、选手随行化妆老师、指导老师及家长均不可进入展演现场
二、参演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
初中组: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六、曲艺
协办单位:海淀区海淀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稻香园甲8号)
(一)展演规则
1、参演内容贴切主题,适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
2、展演时长不超过8分钟,超时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曲艺展演仅限相声、快板和评书三个形式参演。
4、如有伴奏限使用CD音乐格式光盘(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6、相声限两人参加,其他参演形式限一人参加。
(二)参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
中学组:初中年级和高中年级
七、美术
协办单位:
绘画:海淀区四季青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北辛庄北软双新科创园10号)
摄影:万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丙一号院100036)
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篆刻展演:
海淀学区教育教学辅助中心
(地址:海淀区罗庄西里5号楼)
美术类展演包括:绘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篆刻、摄影
(一)展示规则:
1、绘画:
(1)采用现场出题、现场创作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2)绘画展示现场统一发放规格为四开的素描纸,特殊用纸请自备,自备纸需大于等于四开。
(3)创作展示场地只提供桌椅,学生自备绘画所用画笔画具等。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2、软笔书法:
(1)展示用纸:纸张现场配发,规格1x4条幅2x2斗方2x4整开。
(2)书写要求:任何字体均可,书写字数八字以上,现场命题。
(3)展示采用现场方式,限时1小时。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初中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3、硬笔书法:
(1)按小学、中学规定不同书写内容,现场配发书写用纸及书写内容,统一格式,采用现场书写方式,时间为1小时。
(2)书写用笔自备,小学3年级可用铅笔,4年级以上一律使用签字笔或钢笔。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4、篆刻:
(1)采用现场创作形式,现场规定篆刻内容,字数限制在四字以内,时间为2小时,各种用具、材料自备。
(2)现场统一配发提取篆刻作品用纸。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4年级5-6年级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为一组
5、工艺制作:
(1)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不限,各种制作材料自备,市场上购买的半成品组装作品不得参加。
(2)采用现场制作方式进行,限时2小时。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为一组
6、摄影:
(1)主办单位规定展示时间、场地并公布在展示证上。
(2)活动采取现场命题、取景、拍照的方式进行。每位参加者从现场拍照的作品中选出2张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
(3)摄影器材(不含手机、平板电脑)及存储卡由学生自备(相机内的存储卡应为空白)。学生自己选取2张作品进行展示,其余删除,超过2张视为作废。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统一设高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