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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热”能否被遏制 人大代表“会诊”择校问题

2015-09-29 15:06:12     标签:小升初资讯

[标签:教师 摇号 小升初政策 家长 启蒙教育]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并把“推进教育改革”作为今年要着重抓好的五个方面的教育工作的首位。

当前,从“划片”招生到电脑派位,从将优质高中升学指标分配到初中再到教师流动……各地教育部门针对“择校”问题出台的一项项改革措施,让我们看到了教育部门解决“择校”问题,实现教育公平的决心,但这些措施的实施似乎未能达到人们预期的理想效果。

那么,原因何在?如何解决?两会期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会诊”。

改革出台却为何让人喜忧参半

前段时间,北京市小升初政策拟定完毕,其中“所有中学都要接收派位生、取消特权学校”成为最大的亮点。这一举措意味着一些原本无缘名校的小学生将有可能以“派位”方式进入名校,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这无疑是一个显示教育公平的进步。

“真的?是真的吗?”这是几位小升初的家长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第一反应,谭先生说,这个消息让我们感到政府对于择校的问题有解决的决心,但是现在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名校招收大派位学生的比例究竟能有多少?又会通过何种形式招收?

学校虽然失去了不收派位生的特权,但有人猜测,学校很可能会以“派位班”的形式专门接收派位生,如果采取这种形式,是否会削弱政策原本希望达到的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王学红说,目前,在很多学校都保留着“分班”的传统,被分成三六九等,“实验班”和“普通班”之间在师资等教育资源上分配很不均衡,正因为这种一贯做法,如果以“派位班”的形式出现,能否保证应有的教学水平?而幸运进入名校的这些孩子,会不会仅仅是“进”了名校?

她说,日前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择校”的问题根源在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

“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到最好的教育资源,当下就业压力和社会竞争的形势这么严峻,不愿也不能让孩子在起跑线上落后。”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易女士说。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第二中学校长邵喜珍说:“办学水平、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等各方面较好的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促成了家长择校的倾向。”她认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解决择校问题,重点不在于通过“划片”等方式达到生源的均衡,而应该通过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实现学校间办学水平的接近。尤其是初中和小学,搞强制性均衡不利于学生成长,重点还是要把薄弱学校搞好,逐步均衡。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也指出,目前,择校的核心问题还不是办学条件,而是教师资源,在当前的录取制度下,家长择的是老师,因此教师队伍培养建设非常重要。如果优秀的老师足够多,绝大部分学校教师力量足够强大,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择校压力。

征求意见稿当中明确提出了,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是首先要做到的,并且要分阶段实施,需要一步一步来做,首先要实现小区域内的教育公平。骨干教师和校长区域内轮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教育质量最最根本的关键就是教师质量,硬件虽然很重要,但是教师更重要。均等化区域内教师的质量,相对就能够均等化区域内的教育质量,教育公平问题相对来说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如何保证区域内教师和校长的交流?李建保认为,应当建立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制度,在教师中设定不同级别管理(省级、市级、县级)的教师,教师在参评这三级优秀教师前就做出承诺,同意在区域内进行轮换,权力跟义务结合起来。

代表建议解决“择校”问题应当增加教育的可选择性

代表们在谈到解决“择校”问题时,都提出了这样一条建议,由于当前办学体制和形式的单一,使家长可选择的空间有限,应当增加教育的可选择性。统一规划解决教育均衡和择校问题,要承认社会需求多元化的现实。应当统筹安排,兼顾公平和选择,办学体制必须多元化,公立学校保证公平,其他形式的办学体制保证选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明确指出,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提高办学和人才培养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邵喜珍认为,增加选择性,就要大力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支持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扩大人们对教育的可选择空间。她说,对民办学校给予政策支持,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财政拨款建校,在收费标准、招生范围等方面严格执行规定,同时采取措施,保障其具有和公办学校同等的社会地位,办学效益。例如: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社会保险、人事关系等等应该与公办学校一样。

此外,她说,解决好“名校办民校”政策下新办学校的办学体制,尝试创新办学体制,打开这部分学校的发展空间。这部分学校是一大块优质的教育资源,也是家长可以选择的重要渠道。

李建保认为,加强民办教育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一定要跟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统一领导,统一招聘,统一注册,统一调用,取消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资格。招生规模上也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的师资力量,设施设备情况等,统一规划,统一控制,不能超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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