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这一概念,早在多年前就存在。所谓学区房,就是办学质量高的重点、名牌小学对口入学区域内的房产。由于户籍在这一区域内的孩子可以就近免试进入好的学校,因此成为一些家庭置换或者新购买住房的首选。为了满足这些家庭这种“教育购房”的需要,一些地方的房屋中介公司,还专门编写当地的重点小学地图与学区房购买手册。
在商言商,房地产商、房屋中介公司大打“学区牌”,推高学区房价,而有众多家庭依旧购房,可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近年来,舆论一直呼吁家庭理性对待孩子的择校,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综合分析自己的工作因素和孩子的求学因素,再决定是否购买学区房,不要为了让孩子上一个好学校,就花大笔资金购买学区房,甚至宁愿住得差一些、自己上班远一些。但很显然,一心想为孩子找一个更好的学校的家庭,很难听进这种意见。
家长的这种选择,其实可以理解。一方面,购学区房可以给孩子更好的成才环境,这是所有父母都期望的,有人甚至将这种行为,与“孟母三迁”相提并论。另一方面,购买学区房也不失为一种投资行为,在家长们看来,只要重点小学、名牌小学不搬走、继续存在,就近入学的政策不调整,那么,学区房的升值空间将十分巨大,当孩子小学毕业之后,完全可以把升值多倍的房子再卖出去。也就是说,买学区房,成了教育和房产双投资。
有位家长孩子刚两岁,他就已经在四处看房,打探各区的小学入学政策,准备挑选一处学区房。他给我说的理由,就是上述投资理念。
受如此理念影响,学区房热潮实难消退。而所谓双投资理念,实际上成为更多老百姓的双重负担:购房负担——正好在学区内工作的人,完全有可能因房价过高而只能异地购房,甚至买不起房;教育负担——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只能任自己的孩子处于不公平的教育环境,而勉强加入购买学区房队伍的家庭则可能背上沉重的经济压力。
在奥数网小编看来,要让家长理性,热潮消退,减轻更多家庭的双重负担,关键还在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之所以存在学区房的概念,主要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各中小学办学质量存在严重差异,政府出台的严禁择校、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政策,在中小学办学质量存在巨大差异的现实面前失效,各种择校行为屡禁不止——有权的家庭可通过权力走通择校之路,有经济实力的家庭举家搬迁到学区之内更是合情合理合法之举。政府总不至于出台禁令,不准家庭在城市内迁移,规定迁移之后户籍满若干年才可在当地入学吧?
其实,2006年新修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已将推进教育公平作为重点,明确规定了政府所应承担的均衡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学区房的存在以及学区房热潮,恰恰表明政府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
奥数网小编希望,学区房热销,不是个别地方政府不愿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方面原因。果真如此的话,只要政府增大教育投入、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就能逐步推进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格局,将在各种利益因素左右下,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