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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四届小学生科学探究大赛实施方案

2009-10-12 15:50:27     标签:小升初经验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市小学生对科学的热爱,引领我市小学生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发展我市小学生的科学精神,提高我市小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举办武汉市第四届小学生“科学探究”大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赛)。

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大赛参加对象为小学4年级和6年级部分学生。由各区小学教研室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学生自愿参加。(3年级和5年级学生若愿参加,须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方可)

2.大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决赛由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学研究室小教部(以下简称小教部)负责组织实施。

3.大赛的初赛时间为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4.各区组织初赛需要拟定安全预案,(并于10月14日前报送小教部)切实做好初赛过程中学生的安全工作。

5.参赛学生交参赛费10元。其中55%用于各区组织本区的初赛活动,另外的45%交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财务室,用于组织决赛活动方面的开支。

6.各区于10月12日(星期一)前通过电话上报本区参加初赛的各年级的人数。

7.各区于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派人到小教部领取初赛试卷并上交本区参赛学生的参赛费。

8.大赛的决赛时间为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参赛对象为各区初赛学生中前20%的学生。

9.各区于11月10日(星期二)派人到小教部领取本区参加决赛学生的参赛证,并报送填写有本区参加决赛学生的相关信息的电子表(电子表由小教部统一制定)。

10.决赛试卷由小教部安排专人于11月14日当天8∶30前送到各赛点。决赛结束后各赛点的试卷及时按要求密封,由专人带回小教部。

11.大赛分年级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年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5%、15%和20%。大赛组织单位将为获奖的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品,为指导学生获一等奖的教师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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