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开始。昨日,市教育局表示,此次评选范围依旧是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生干部和班集体。 市教育局表示,“新三好”学生依据《暂行办法》中小学生评价标准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评比,要求综合
同时,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评还须在初中阶段获得一次以上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两次以上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据了解,2006年起,我市首次实施“分配生”制度,其中一个必备条件是“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曾两次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去年延续了该政策。
据悉,去年我市共评选出2787名“新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