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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义务段新生入学办法出台

2008-04-01 09:42:42     标签:小升初政策

“我们家对口哪一所初中(或小学),附近公办中小学招哪些地段的初中、小学新生?”这是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义务段新生入学办法:公办初中、小学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月17—20日向社会公示。

学生在规定时间(小学为8月22—24日,初中为7月5—6日)到指定学校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此外,各区教育部门要保证辖区内的每名小学毕业生,都有一所公办学校就读。“流动花朵”在流入地接受(以公办学校为主)义务教育,由各区教育局按照规定安排。

据了解,各区对本辖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逐一登记造册,依登记名册确定《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简称《通知书》)的发放对象。对空户、搭户、假户,要通知其回户籍所在地登记,

此外,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即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以及户籍不在武汉,但持有暂住户口证的“流动花朵”,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向居住地的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安排其入学。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称,按规定,初中、小学均不得以学科考试的方式接收新生,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接纳新生。

据预计,武汉市今年约有7万名小学新生入学,小学在校生约为42万人;约有8.7万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初中在校生约为29.7万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约为71.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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