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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青少年英语(口语)选拔比赛

2009-10-27 17:59:10     标签:小升初政策

第五届全国青少年英语(口语)大赛展评活动是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及世界文化联盟举办,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及各地方电视台支持协办的全国大赛,该赛事是旨在普及推动青少年儿童英语教育,展现当代青少年儿童的英语水平,挖掘、发现和推出优秀青少年儿童英语人才的活动,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具权威和最大规模的英语口语比赛。大赛将于2010年2月中旬在北京进行总决赛,并拟在中央电视台及凤凰卫视播出颁奖晚会。届时将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名优秀青少年儿童汇聚北京,中央电视台的著名主持人和国家级的英语专家也将出席该项赛事,对参赛选手进行辅导和点评,并与获奖选手合影留念。本次大赛将在全省有条件的各地区设立分赛区,在各分赛区进行初赛,各分赛区初赛的优秀选手于12月份参加在武汉、襄樊举行的湖北地区复赛。复赛中产生的金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有资格代表湖北进京参加2010年2月在北京举行的青春中国第五届全国青少年英语(口语)艺术展评活动全国总决赛。

本届比赛重点为青少年英语应用能力的综合测评,通过口语、情景对话、课本剧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大赛的档次,在比赛现场,拥有丰富经验的外籍评委,将依据参赛选手的年龄、语言能力及心理素养等因素,以提供的方式灵活考量选手的真实水准,以求检测出选手的真实水平。

大赛拟邀英语教育专家、外籍英语教师和资深英语教师担任评委。本届大赛将本着“严肃、认真、公正”的原则举办,为广大青少年儿童提供一个权威的展示英语风采的舞台。

【选拔费用】

报名费 20元 参评费 30元 (查字典学员参赛一律免费)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9月15日—11月7日(各报名点)

领取参赛证时间:11月1日—11月7日(参赛地址以“参赛证”为准)

初赛时间:11月14日—11月15日(选手可由一名家长陪同进入赛场)

湖北赛区入围选手查询时间:11月20日开始及办理复赛手续

湖北赛区决赛时间:12月19日—12月20日

进京参加总决赛时间:2010年2月

【参赛组别】

学前组:(4岁—6岁)

小学A组:(小学一年级—小学三年级)

小学B组:(小学四年级—小学六年级)

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

注:比赛设个人项目、集体项目

【参赛内容】

英语口语

比赛形式:朗诵(诗歌、短文)、讲故事、演讲、主持

英语歌曲

英语小剧(限集体节目)

比赛形式:课本剧、小品

评分标准

语言与语调(3分)

单词和语法(2分)

表现力与连贯性(2分)

创意(1分)

回答评委提问(2分)

超时间扣(1分)

满分(10分)

【参赛规则】

(1) 比赛现场不亮分,比赛3日后致电组委会或登录大赛网站查询成绩及名次。

(2) 口语项目不允许配乐、赛场不提供音响。

(3) 才艺项目不提供伴奏乐器:赛场提供音响,但伴奏带只限用磁带盒vcd盘(不得带原唱,内中仅限伴奏序幕)。

(4) 遵守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候场。

(5) 陪同人员要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报名方式】

1. 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

2. 各分赛区报名点报名

3. 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同底版1寸惭色免冠登记照2张,个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张,填写大赛报名表1份。

各分赛区选拔赛选手需交纳报名费,参赛费;全省总决赛选手需交纳决赛参赛费、管理费。

【奖项设置】

(1) 初赛不设奖项,按总人数(分项目、分组别)的60%入围,40%淘汰。

(2) 复赛设金奖(每小第1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比例分别为20%、30%、20%、30%。

(3) 金奖、一等奖选手辅导老师可获“优秀园丁奖”、“园丁奖”。

集体节目(5人以上含5人)一等奖、二等奖学校均可获得相应的团体奖牌。

(4) 本次大赛将产生十佳优秀组织奖,获奖的学校或单位可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牌。

(5) 本届比赛各地区的金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有资格代表湖北进京参加2010年2月在北京举行的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世界文化联盟主办的青春中国第五届全国青少年英语(口语)艺术展评活动。

(6) 对获奖的选手及学校,大赛组委会将以喜报的形式告之。《武汉晚报》教育周刊也将对获奖的选手及学校进行专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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