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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仑小升初招生时间为5月上旬~7月初

2013-04-02 11:16:05     标签:小升初资讯

查字典宁波奥数网4月2日讯截止目前2013年宁波小升初政策仍未公布,但是继镇海公布了2013招生计划之后,北仑区的小升初政策浮出水面,以下是小编采集到的2013北仑区小升初相关政策的信息。

1.招生计划:暂无。

2.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

3.招生时间:2013年5月上旬~7月初。

4.招生办法:

(1)地段生:分两类

(A)本区在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相应初中学校由教育业务科负责派送地段生数据表。具体派送办法:①4月20日,由各小学根据《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相关信息建立本区户籍毕业学生对应的初中学校地段生数据表,并上报教育业务科;②5月2日,由教育业务科根据各小学提交的各初中地段生数据表信息,将所有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分别派送给相应的初中学校;③5月3~4日,各初中学校根据教育业务科派送的地段生名单,与各小学提交的地段生户籍和有效房产等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核与确认。其中地段生的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④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地段生均由所在小学集中带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到(各小学下属教学点由所属中心小学负责),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日。

(B)原在外地小学借读的本区户籍学生现要求升入本区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区的小学毕业生,5月3~4日,直接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初中学校报名,并提供小学毕业生档案材料。其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可向初中学校索取,自行填妥相关信息后交给初中学校留档。

(2)择校生:报名时间为5月9~10日,需申请择校的学生可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报名(包括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择校生,在初中阶段仍要求择校就读),报名的资格条件及录取办法见本文件中“(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4.(2)严格控制择校生”的相关规定。

(3)借读生:分两类

(A)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借读生原则上到暂住地就近初中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上旬,由初中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相关信息确认入学资格。各初中学校对区内各小学毕业的借读生原则上均应予以接纳。

(B)新转入本区的初一年级借读生,按本文件中“(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4)民办初中的招生

区内三所民办初中(顾国和外国语学校、东海实验学校、芦江书院)招生方案见《2013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仑教〔2013〕4号)文件;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招生方案见该校网站。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均属于借读生性质。借读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13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就学资格查验办法》(仑外教办〔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1.查验入学资格:查验时间为4月1~30日的工作日,入学资格查验具体由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地所属街道(乡镇)社会事务科负责。通过《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资格查验证明联单》(以下简称《联单》)查验的借读生,其相关信息由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科会根据《联单》存根输入全区统一的数据库中,资格查验结束后就生成全区所有具有入学资格的学生信息库。

2.公布各校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教育业务科根据各中小学起始年级已落实的地段生人数和择校生人数确定各校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5月28日,在北仑教科网上(北仑教科网址:http://www.bledu.net.cn)公布各中小学校可接纳的借读生计划人数。

3.可报名的对象:主要是已经通过《联单》查验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和新转入本区的初中一年级新生。(通过《联单》查验的插班生在秋季开学前一星期到相应学校报名)

4.报名时间:2013年6月2~3日。借读生凭《联单》回执到现居住地附近小学或初中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借读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各校可报名人数原则上为可接纳借读生人数的120%设定。

5.到校报名时的要求:(1)借读生到学校报名时,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居住证明(若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其中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和已经通过查验的《联单》。(2)各中小学须根据业务科提供的借读生数据库信息,及时掌控借读生报名情况,并坚持由近及远原则,确保有序报名;在报名时,各校应及时在网上招录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各校可以对报名学生进行简短的单个面谈,但不得进行统一的面试或测试。(3)北仑教科网中的招录系统将动态显示各校已报情况及还可报名数,借读生去学校报名前可先查看北仑教科网上各校已报名情况,避免因学校报名已满而无法报名。

6.借读生录取及调剂:6月18~19日,各公办学校及教学点的借读生录取,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在教育主管部门、所在街道(乡镇)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逐校进行录取,具体由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校的录取工作,并在网上招录系统中进行录取确认。6月20日,两所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进行录取,在网上招录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具体由职成教科负责录取工作。6月21日下午借读生可在北仑教科网上查询录取情况。未录取的由教育业务科进行生源调剂。其中,因区域内招商引资、大工程建设需要,部分国外籍、港澳台籍等子女的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保证本区户籍学生的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

2.严肃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随意缩减或扩大,要根据招生计划尽可能招足招满。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且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积极接纳符合资格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入学,不得随意设置门槛。

3.均衡编班、规范办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意见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均衡编班。平行班级必须做到地段生、借读生、择校生等各类学生人数均衡、性别均衡、师资均衡,各初中还须做到学业成绩均衡(以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为准),不得另行组织分班考试。小学班额控制在38~39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3人以内。

4.分层有序招生。

(1)确保地段生入学。各中小学必须保证本校招生服务区内的地段生入学。

(2)严格控制择校生。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从严控制义务教育择校现象,201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必须控制在实际招生人数的3%以内。择校生的资格条件:本区户籍学生,在非户籍所属街道乡镇拥有要择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每生限报1所学校,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各校择校生的录取办法:若择校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可招收的择校生人数,则可直接录取,若超过可招收人数则须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产生择校生的录取名单。择校生不收取择校费。

(3)对持有北仑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长期)的外地户籍学生入学,纳入借读生招生序列,在完成地段生、择校生招录后在借读生录取时应优先招录。

(4)广泛接纳外地户籍借读生。各中小学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在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5%以上。

5.统筹协调。各中小学应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的相关工作,小学按各对口初中的地段生、区外户籍的借读生等分别建立好相应的数据库,及时提交给教育业务科,与初中协同做好相关学生资料的交接工作。各初中学校除确保本区域内地段生入学外,对已经在本区公办小学借读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原则上也应予以安排入学。各中小学对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后未到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及时摸清去向情况,确保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6.重视特殊教育。各校要关心残疾儿童教育,符合户籍地段学校随班就读条件且要求随班就读的,各校不得拒收。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可到各级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中小学对本校招生地段内失学在家的残疾儿童少年均要建立学习帮扶制度,具体按照《北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仑教基〔2012〕3号)执行。对困难家庭子女必须落实各类减免政策,保证其准时入学。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

7.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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