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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宁波江东第二实验小学推荐宁外、兴宁中学方案

2014-04-25 19:50:41     标签:小升初资讯

随着宁外和兴宁2014年小升初招生简章的出台,城区的小学也逐渐公布了自己小学对这两所学校的优秀学生推荐方案。2014年江东第二实验小学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东校区4人,西校区4人;兴宁中学名额东校区8人,西校区8人。

宁波市江东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

初一新生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2014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江东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学校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东校区4人,西校区4人;兴宁中学名额东校区8人,西校区8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

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总评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星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两次被评为二星级学生(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星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二星级学生)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4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江东区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章国明(校长)

副组长:朱美萍(书记)陈跃旭(副校长)鲍淑琴(副校长)

组员:王旭萍钱建萍张晓晗张玲初胡建义唐肖艳陈洁

周强(东校区家委会主任)唐榕映(西校区家委会副主任)

全体5年级班主任(8位)

江东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朱美萍(书记)

组员:孙兰君应梦怡范宜徐芬娣闻冶珊、黄静飞、林红、黄英、舒美

俞婷、吴肇姬

钱旦(西校区家委会代表)、蒋哲淼(东校区家委会代表)、

2、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自愿报名

对照推荐条件,符合学生,将成绩报告单、二三星级学生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行第一次审核。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推荐小组、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将《江东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信箱内;并公示宁外、兴宁报名学生。

班主任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资格审核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综合素质认定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前八名加3分;个人获得区第一名(区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1.5分;个人获得区第二~六名(区二、三等奖)加0.5分;

2、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0.5分。

注1: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或各级教研室,以获奖证书上加盖以上相关部门公章为准;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注2:以上获奖须在2012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3分。

注3:“同一类别”指音乐类、书画类、体育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文学类、英语类等。

注4: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

注5:获奖认定以证书中的公章为准。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综合能力评定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

1.平时学习成绩评定: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百分制),九次总分折合成50分。

2.综合学习水平评定:总分100分折合成50分。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张榜公示

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如出现并列,以综合能力评定得分高者入选;如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得分均为相同,则公开抽签决定;)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材料上报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教导处

备注:

1.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有自己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主动回避,不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3.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六年级班主任、任课老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监考、阅卷、综合素质认定等工作。

4.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学校同意,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5.如总分出现并列,以综合能力评定得分高者入选;如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得分均为相同,则公开抽签决定。

宁波市江东第二实验小学

201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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