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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苏州小升初学习——报名和咨询方法

2012-01-19 10:24:46     标签:小升初政策

报名办法

(一)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采取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5月16日~18日(办法另行通知)。

(二)地段生入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9日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9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副表存根联(蓝色)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9日公办初中报名。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集体信息采集”时学生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由所属市、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三)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和金阊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市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学生1寸照片三张等,到市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两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以及所带材料同上)。

3.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均由所属教育部门安排进入地段公办初中。

(四)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就读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收齐相关资料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以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初中入学的,到居住地所在区(市区直属、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初中。集中报名时间确定为:7月1~7日。

3.外地来苏子女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三张等。

咨询服务

为服务学生,方便家长,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小升初”入学咨询服务工作,完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示办法和初中地段生学位告知程序。

(一)学区公示:公办初中校统一于5月9日起,将2012年本校施教区范围、入学政策、报名登记手续等相关规定和入学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同时在学校网站主页醒目处和校门口向社会公布。让家长了解初中施教区范围,知晓孩子免费义务教育初中的学位。

(二)热线咨询:我局和各区教育部门以及各公办初中,统一于5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开通小升初咨询热线电话。为家长提供初中入学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宣传、施教区查询、升学疑问解答、报名登记手续咨询等。

(三)学位告知: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市区直属各公办初中将于6月中旬,为施教区范围内每个本市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地段生提供学位告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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