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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就2012年全市入学招生问题答记者问

2012-05-10 14:49:49     标签:小升初政策

(一)

1、问:2012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与幼儿园入学招生工作有什么特点?

答:2012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要围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到“三个稳定”,各项政策稳定、操作方式稳定、招生入学工作日程稳定。为满足人民群众与社会需求,努力做到“三个扩大”,扩大学前教育招生规模、扩大义务教育资源供应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切实推动行风建设,提高苏州教育社会评议的满意度,强化“三个规范”,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招生入学过程管理。全市招生工作做到统一行动,统一要求,统一办法,统一时间。

2、问:2012年苏州市基础教育各学段生源数量各有多少?

答:2012年苏州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招生入学人数分别为:

幼儿园:2012年入园的小班新生出生时间应为2008年9月1日到2009年8月31日之间。预计2012年全市小班年龄段入园总人数93960人。苏州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预计为25724人。

小学:2012年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应为200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预计2012年全市小学新生入学将首次达到9万人。预计苏州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为21806人。

初中: 预计2012年全市将要入学的初中新生60837人。苏州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13167人。

高中段: 2012年全市参加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学生数为54847人。苏州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为13334人。

3、问:2012年苏州市区各级各类学校与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2012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与幼儿园招生入学时间作如下安排:

(1)幼儿园招生时间:6月2日—4日。

(2)小学入学报名时间:6月10日—12日。

(3)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7月2—6日,外来返苏人口子女入学报名。

7月7日,公办初中入学报名。

(4)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5月26日—5月30日,考生填报志愿。

6月17日—6月19日,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6月27日,公布中考成绩。

7月上旬,普通高中录取。

7月中旬,五年一贯制学校录取。

7月下旬,各类三年制和四年制中专、职中和技校录取。

4、问: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咨询了解2012年苏州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入学招生政策?

答:(1)2012年5月9日以后,2012年苏州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入学招生工作文件,将在苏州市主要新闻媒体、苏州教育网向社会公布。苏州市教育局与各市区教育局公布苏州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施教区范围。

(2)自5月9日起,苏州市教育局和各市、区开始组织专人接待,公布与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在苏州教育网首页开通直属初中施教区(覆盖面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查询系统。苏州市教育局开设便民服务大厅,建立招生入学咨询窗口。成立2012年苏州市招生入学工作接待组,组织专人接访咨询,接听电话与网上解答,确保今年招生入学各项政策宣传到位。

苏州市教育局接待地点:苏州市公园路198号一楼服务大厅。

苏州市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65154915,65151136,65238578。

苏州市教育局接待日期:2012年5月9日—8月20日(双休日除外)。

苏州市教育局接待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17:00。

(3)6月1日前苏州市教育局在新闻媒体和苏州教育网站,统一公布2012年在苏州市区招生的幼儿园一览表,同时各幼儿园统一开通咨询电话,组织专人接待,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透明,入园手续规范简便。8月15日以后苏州市教育局在苏州教育网统一公布2012年秋季全市所有幼儿园收费标准。

(4)7月1—7日,苏州市教育局与各市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在苏的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进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将其分配到定点公办中小学就读。

(5)2012年各市区招生咨询工作安排表:

区域名称招生咨询接待地点招生咨询电话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教育局服务大厅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中路75号)小学和幼儿园:

58123017、58215343

常熟市常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常熟市寒山路78号307室)(1)小学:52773852

(2)幼儿园:52773852

太仓市太仓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行政大楼6A1013室)小学和幼儿园53531151、53531152

昆山市昆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昆山市震川西路171号)(1)小学:57514880

(2)幼儿园:57514880

吴江市吴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吴江市松陵镇吴江大厦B19室)(1)小学:63981977

(2)幼儿园:63981979

吴中区吴中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9号、30号窗口)。(1)29号窗口电话:

65648441

(2)30号窗口电话:

67681801

相城区相城区教育局入学招生咨询室

(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相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3楼)(1)小学:85182105

(2)幼儿园:85182105

(3)初中:85182104

平江区平江区继续教育中心

(临顿路菉葭巷12-1号)(1)小学:67707627,18013574257

(2)幼儿园:67707319

沧浪区沧浪区教育局教育科

(十梓街338号2号楼五楼)小学和幼儿园:65210127

金阊区金阊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西环路3068号)(1)小学:68664121

(2)幼儿园:68664952

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第十中学

(①工业园区津梁街10号。

②现代大道一楼信访办)中、小学和幼儿园:62893890、66680102

高新区何山社区居民服务大厅

(高新区邓蔚路何山花园内)中、小学:69202841

幼儿园:69202841

(二)

5、问:2012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是否有择校生计划?怎样录取?

答:2012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仍然招收择校生。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计划录取总人数的20%,其中50%按考生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0%由学校自主录取特长生。择校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

普通高中择校生列入招生计划,要求择校的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统招志愿的同时,可任意填报相应的择校志愿。择校生按照省颁标准缴纳择校费上学,学校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6、问:2012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计划怎样安排?如何录取?

答:2012年江苏省苏州中学继续实行热点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制度,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6号)中提出的“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将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的规定,以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教基〔2008〕16号)中要求热点高中指标生计划应“根据初中生毕业生数、办学水平等情况,按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意见。今年苏州中学统招生(不含园区校区)指标生比例扩大到70%,其中的55%进行基础性分配,均衡分配到苏州市区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其余的15%实施奖励性分配,指标生计划投放到苏州市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初中校。分配计划时均按照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2012年4月1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的比例。指标生不填志愿,录取时依据计划,按考生中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在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的考生必须是2011年9月15日该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初三在籍在读生,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统招分数线以下20分内。

今年苏州中学本部其他招生计划,包括统招和择校计划,均采用提前录取方式,采用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不影响学生填报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

7、问:2012年苏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如何招生?

答:2012年苏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核定各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学校直接注册和开设招生专场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

8、问:2012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对贫困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2012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要进一步关心社会弱势群体,采取强有力措施扶贫帮困助学。各类学校要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

(1)普通高中根据《关于贯彻〈江苏省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的补充意见》(苏教财〔2008〕1号、苏财科字〔2008〕3号)发放助学金,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规定执行。

(2)职业学校助学金发放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财教〔2007〕138号)执行。

(3)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免收学费。

(4)在苏州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计划内择校生中,凡家庭持有苏州市民政局颁发的《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和《苏州市区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且在2012年5月21日到8月21日之间享受救济政策的;或持有苏州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择校费。

9、问:非苏州市或江苏省户籍的考生是否能在苏州市参加高考?

答:在苏州就读普通高中,没有户籍限制,根据本人填报的志愿和参加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成绩,与苏州本地学生同批录取,并且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在苏州就读普通高中,如果户口不在江苏省,在高考报名之前未将户籍迁入,则不能在江苏省参加高考,须回户籍所在的参加高考。

在苏州报考师范学校,必须持有苏州市区户籍(含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非苏州市区户籍考生不能报考。

在苏州市就读职业类学校,没有任何户籍限制。

10、问:普通高中为什么要建立学籍?学籍又是怎样建立的?

答:学籍管理制度是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取得学籍。学籍是学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毕业会考”,俗称“小高考”),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俗称“高考”),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基本条件。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无论是苏州户籍人员或非苏州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按照本人志愿和中考成绩,被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并且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和相关入学事宜后,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规定,每年普通高中建立新生学籍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20日。

无论是苏州户籍人员或非苏州户籍人员的子女,如果收到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但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和相关入学事宜,则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苏州本地户籍人员的子女如果没有被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自行到省内外普通高中就读,不能在苏州市取得普通高中学籍。非苏州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苏州市中考以后,没有被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或者已经被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但没有办理注册报到与相关入学手续,自行到省内外普通高中就读的,也不能在苏州市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三)

11、问:城区小学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小学入学报名,家长需要带好哪些材料?

答:(一)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周日)~12日(周二)。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请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卡)、户口簿、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区域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12、问: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年龄有什么限定?

答: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凡当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前(含八月三十一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根据法律规定,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13、问:小学报名时,父母(包括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与合法固定住所地址不一致如何报名?

答:现在家庭由于种种原因,人户分离。当户口在不能反映其合法固定住所的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就应以“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依据。当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地段学校确定“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因此,教育部门建议,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根据《义务教育法》“属地管理”原则,父母应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的区的小学报名。

14、问:什么叫“合法固定住所”?小学、初中怎样确定“地段生”?

答:(一)“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即:拥有房产证或房卡的居住地。

(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小学、初中在何施教区就近入学的依据。

15、问:本市居民,父母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地段学校如何确定?

答: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监护人及其学生实际居住情况,来确定地段学校。

例一:父母自己无产权房,户籍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那么子女就读学校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地为准,该施教区所属学校应视其为地段生。

例二:父母自己无产权房,临时居住地、租住地产权为他人所有;或父母离异,子女随父(母)暂时租住某地。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监护人居住情况和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地段学校入学。

16、问:原居住地拆迁而乔迁新居的,地段学校如何确定?

答: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原因而乔迁新居的,施教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产权证等材料。

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但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地址为准(须附搬迁证明和新购房协议等相关证明)。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地段学校。

17、问: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两个为主”原则,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以在苏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报名具体规定如下:

(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虽户籍尚未迁入城区,但已经购买了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房)的,可以直接作为地段生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入学报名。(报名所需携带材料,同第11个问题。)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无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房)的,可以到暂住地所属区的定点小学报名入学,或者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定点小学。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18、问:在苏州城区小学毕业的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如何报名?

答:(一)5月16日~18日市区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是教育部门积极服务学生、方便家长,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惠民措施。凡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提供的居住情况(合法固定住所)统一安排初中。

(二)7月7日地段生入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2012年7月7日(周六)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7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19、问:小学在办理学生“小升初”信息采集手续时,监护人需要向小学提供哪些资料?

答: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该向小学提供:学生1寸照片两张、父母及学生的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复印件)等一般材料,以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复印件。如:联系电话、购房协议、动迁证明、法定监护人变更证明等等。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该知晓父母离异后学生由谁监护。学校应在征求监护人意见后,由监护人自愿提供相关证明。

20、问:在苏州城区小学毕业的外地户籍学生“小升初”如何报名?

答:凡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并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合法固定住所(没有购买产权房)的,不参加7月7日公办初中报名。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集体信息采集”时学生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由所属市、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21、问:在外省、市就学的苏州市户籍的返苏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如何报名?

答:在苏州市外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苏州就读初中的,请到户籍所在地(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吴中区和相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和办法请与上述市、区教育(文体)局联系。

凡户籍在苏州市五个城区(包括沧浪、平江、金阊、新区和园区),小学在五个城区以外就读小学的毕业生,要求回到苏州城区就读初中的,请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和小学毕业证书、成绩(素质)报告单及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等材料,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办公室(地点:暂设在公园路198号101室)办理报名手续,咨询联系电话:65154915,65151136,65238578。报名时间:7月2日一6日。

22、问:苏州市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和监护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可以知道自己居住地(指合法固定住所)施教区属于哪个小学、初中?

答:小学、初中所属施教区查询,有两种方式。一是可以登陆相关小学、初中校园网主页查看;二是可以拨打所在各个区教育局的招生、入学热线电话咨询。

小学入学各区咨询热线电话:沧浪区:65210127;平江区:67707627;金阊区:68664121;工业园区:62893890、66680102;高新区:69202841;吴中区:65255437;相城区:85182105。

初中(小升初)入学各区咨询热线电话:古城区苏州市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65154915,65151136,65238578;工业园区:62893890、66680102;高新区:69202841;吴中区:65284615;相城区:85182104。

23、今年,苏州城区直属初中施教区首次开通网络查询功能,家长如何查询?

答:为更好地服务学生,方便家长,今年,苏州市教育局首次开通了古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直属初中施教区网络查询功能。家长可以登录:苏州市教育信息网(地址:www.szedu.com)主页,打开“2012年苏州市城区直属初中施教区查询系统”,输入您的要输入的地址,查询相对应的初中施教区。

24、今年,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不再招收初一新生了,原施教区的学生去哪里就读初中校?

答:根据平江实验学校发展需要,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今年秋季不再招收初一新生。原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调整,按照“尊重历史,结合现实”和“尽可能扩大社会公认的优质资源的学区范围”的两条原则进行。

(一)2010年4月布局调整时,原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相门桥以东的施教区范围,由苏州市平江中学和平江实验学校共享,范围包括:丝绸工学院宿舍、相门新村、相门前庄、相门后庄、联相园、锦书清华、相门路、庄先湾路、莫邪路(690号—1096号)、宏葑新村1-3村等。2012年,由于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不再招收初一新生,该范围继续由苏州市平江中学承担。

(二)原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2011年古城区施教区范围,以干将河为界。2012年作如下调整:

干将河以北,由苏州市平江中学和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共享。范围包括:临顿路1~18号(新牌1~33)、平江路1~61号、仓街1~55号、蕴秀苑、丽景苑、园林新村(1~3村)、中张家巷、大郎桥巷、邾长巷、丁家巷、建新巷、张家桥浜、虹桥浜等等。

干将河以南,由苏州市振华中学承担。范围包括:凤凰街101号~底(新牌117-底(不含118))、桐桥东街9号~底、定慧寺巷、钟楼新村、唐家巷、甲辰巷、观音弄、苏公弄(双塔弄)、石匠弄、张家弄、严衙弄、叶家弄、祖家桥浜、兴隆桥下塘、顾亭苑、翰林花园、望星桥北堍、官太尉桥、百狮子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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