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禁令出台,剑指占坑班、择校费,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
在教育部网站23日公布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占坑班”和以跨区域为名收取的“择校费”再度成为重中之重的治理任务。这八条措施由教育部、发改委、审计署印发。
措施包括:
一、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以下简称“占坑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严厉查处学校和教师在举办“占坑班”过程中的收费行为。
二、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的行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30%的要巩固提高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
三、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小学生入学和小学升入初中招生工作要公开透明。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义务学校招生工作要在教育部门设定的招生网上进行。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
四、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五、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六、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凡未做到“四独立”的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
七、加强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积极推行中小学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特别要加强招生指定区域外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
八、加大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设立“小金库”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重点城市部分学校的整个招生过程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中小学生一个学科只选一套教辅材料
根据教育部网站23日公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后中小学在选用教辅材料时,一个学科每个版本将只选择1套供学生选用。
通知规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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